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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23:29 联合报 记者侯俐安/台北报导
劳动部研拟多时的“最低工资法”草案昨天预告,明定最低工资审议“应”参采消费者物
价指数(CPI)年增率,以拟定调整幅度;其他如劳动生产力指数年增率、劳工平均薪
资年增率等,则列为“得”参考指标;同一审议案行政院只能退回一次,重审结果行政院
将无否决权。草案预告后,最快明年二月送行政院审议。
过去基本工资审议仅规定“应搜集”国民所得与平均每人所得等资料,这次改为“应参采
”CPI。以今年九月CPI来看,年增率百分之一点七二,一至九月平均则较去年同期
涨百分之一点六六,未来将成为最基本的参考指标,但仍须再添加其他“得参采”项目。
CPI列入“应参采”指标,是否代表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最低工资就一定会跟着调升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谢倩蒨表示,“可以这样解读”,但主要是为保障劳
工及其家庭生活,维持劳工购买力。但她强调,调幅并非以CPI年增率为基准,只是相
较“得参采”指标的力道更强;若CPI下跌,最低工资则不可能跟着调降。
至于过去也曾因参采指标采用前一年的物价指数,挨批“落后指标”,草案并未明定要参
采何时的数据,谢倩蒨表示将交由研究小组讨论。
现行基本工资法仅是行政办法,订定最低工资法是蔡英文总统竞选政见。根据草案,由劳
、资、政、学四方委员组成的“最低工资审议会”,每年第三季开会,由廿一名委员采共
识决,若无法达成共识,才采多数决。决定最低工资后须报行政院,若行政院退回,委员
会卅日内要再次开会,但重审结果“行政院不得再退回”。
草案另一大变革是将设“最低工资研究小组”,由国发会、经济部、财政部、卫福部、劳
动部、主计总处与四到六名专家学者,设置十至十二人小组,每年四月向最低工资审议会
报告最低工资实施对经济与就业影响,并在审议会召开前卅天提出研究报告与建议。草案
也明定每年最低工资一律于元旦实施,一改过去紊乱的实施时间。
劳动部表示,草案预告期到明年一月廿九日,预告期结束才会送行政院审查。不过,劳动
部长许铭春今年初在立法院备询时,曾承诺草案将在今年底前送行政院,此期限势必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