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职归还制服,数量双方认知不同

楼主: sucii (sucii)   2018-06-25 18:00:12
事情经过:
小妹日前打工结束要办理离职,跑到制服流程时双方认知不同。
由于我冬季与夏季领取各两件,冬季2件该部门人员有注记领取日期,我没有签名。除了
夏冬的制服,又被多注记领取XX一件,这后面没有注记,我也没签名,(也未领取)。而
夏季制服资方写3件,我实领2件,资方未注记、我亦未签名。
整张表格我仅在最下方有签名,并且是到职日,并非每次的领取日。
表格最后有附注,如有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
现在该部门人员坚持他们有发这么多件给我,要求我赔偿。
问题:
请问各位在我没有签收的情况下,可以证明我没有领取资方声称的数量吗?
或是我可以怎么处理呢?
在搜寻资料时,找到以下这个讯息,是否足以支持我不用负担制服之费用。资料如下:
“劳动契约中可以约定保证金及缴交制服费用吗?
机关:台北巿政府劳动局
发布日期:101-12-28
依据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现为劳动部)89年10月16日台(89)劳资二字第0043550号函释,
保证金若于劳工所得之薪资中直接扣缴,已违反劳基法第26条规定,系属无效。若制服系
雇主为事业经营之目的,强制劳工于提供劳务之场所或提供劳务之当时所为必要之行为,
其费用应为劳务成本或职工服务之一部分,要求劳工负担或分担成本,显不妥当。制服费
用是否应由劳工自行负担,建议由劳资双方协商议定。”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十分感谢
!好人一生平安
作者: chinaeatshit (我爱台湾!中国吃屎!!)   2018-06-25 18:04:00
白纸黑字为主 没有就不要讲这么多
作者: Angelstudent (小伟)   2018-06-25 19:00:00
没签名就别鸟他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8-06-25 21:27:00
没签名他要怎么咬你多领或少还... 管理不确实不然跟部门的人讲 你有意见我们上法院跟法官讲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6-26 00:08:00
就算制服没还,公司也不能扣你薪水,但是双方可以协调制服方面的金额
作者: lalalahu (<( ̄︶ ̄)@m)   2018-06-26 08:49:00
没签名公司站不住脚,收回方本有义务要提供佐证不然没件要回收的东西数量都填10件或百件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8-06-26 10:56:00
没签收别怕啦 请他们提供你多拿一件的证据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8-06-26 16:47:00
有法扶不怕,记得找记者来这样通常公司都会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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