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8-01-27 22:20:37常看到有人发文
前面都忘记添加正确格式
有的人可能觉得加不加没那么重要
但有时为了搜寻方便
还是请大家统一规格
以前我都会推文提醒
之后会直接在前面加s注记
不再推文提醒
如果24小时内没修改正确
将会直接删文
在此宣导公告
另外,已恢复开放自删的制度
也特别告知
谢谢
也觉得应该禁止自删+1,板友好心推文可能是希望和更多人分享
楼主: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8-01-28 09:22:00禁止自删会衍生出一些问题 比如个资泄露 或不想太高调的人目前的话 如果真有良好意见给原po 可以用回文的方式虽然回文也会备份到原文 但至少不会限制原po太多处理手段
作者: bp89757 (咖啡) 2018-01-28 10:34:00
相对的你就是限制回文者的回文手段 有利有弊
楼主: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8-01-28 11:40:00嗯 所以在没有更好想法之下 还是决定维持现状
觉得可以自删,但是文章至少要放满一定时间。可能一周如果担心个资泄漏就请板主代为发文问但哪些能代发、哪些不能也要规范。以上浅见。
作者:
anper (镜中人)
2018-01-28 16:24:00一堆人问完就自删真的很讨厌
最多就不回文不推文而已 很多人现在都站内信问问题个资泄露可以由板规判定 板主删除 自删才是大限制如果当初D板主站内信要求我连署时有提到你会取消自删 我是肯定不会去帮你连署的 XD加上一些牵涉层面比较广的变动 很多板都会交付投票决定 而非板主独断独行 我个人是对你的行径觉得失望
楼主: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18-01-28 21:23:00好吧 那我会选一个新版主 除非有第二个版主 不然我不会考虑这个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