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nnifer0514 (nobody)》之铭言:
: 这个月面试一个职缺,在今天确认录取并收到offer
: 若顺利的话3/1可到新公司任职(人资说也可3/5星期一到职)
: 但有朋友建议2/5再提离职,因为刚好薪水跟年资下来。家人说若下周跟公司提,怕年
终
: 的考绩会被打低评。
: 但因为在原公司年资也有三年,按照规定应该要于30天前,但2月有卡了个过年,加上
自
: 己还有13天的年假未休...(又考虑到是不是要帮忙找新人)
: 想请问,是否要等到2/5领到年终再提呢,还是下周(也就是1月底)提离职呢?
: 另外剩下13天的年假,是否能休?因为也有朋友说年初提离职就必须按照比例,不能全
部
: 休
: 请问是否有类似情形的版友可以分享一下?
: 感激不尽啊!!!
针对这篇,我也有疑问
可否请版上大大释疑。
也就是提出离职的方式,能成立的有那些?
是否只要能提出有提出不论任何形式的离职告知的证明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