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停班后续工作 劳动部:加班费加倍

楼主: lazy321 (amen)   2017-06-03 09:54:38
停班后续工作 劳动部:加班费加倍
针对昨日全台各地传出豪雨灾情,劳动部强昨(2)日特别强调,如果宣布停班课之后,
雇主让劳工留下继续工作时,宜依加班费规定、加发工资。
劳动部表示,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后,公司因为天灾需要劳工留下来协助,须按《劳基法》
相关规定,可不经劳工同意,调派劳工加班,惟加班费要“加倍发给”,且于24小时内通
知工会、或报请主管机关备查;但劳动部强调,雇主要有必要措施、注意劳工的安全问题

受到西南气流与滞留锋面影响,北台湾昨出现强降雨,导致基隆市全市、以及新北市、苗
栗县、南投县的部分地区从下午开始,接连宣布停止上班上课。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
等司司长谢倩蒨昨日指出,依照“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
,在工作所在地宣布停班之后,劳工受到大雨影响无法返家,仍留在公司内工作,因为有
服劳务的事实,雇主宜加给工资,如果劳工未能提供劳务,也不宜扣发工资。
谢倩蒨强调,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时间结束后,公司因为天灾需要劳工留下来协助,就必须
依照《劳基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可以不经得劳工同意,调派劳工加班,加班费要“加
倍发给”,但必须要在24小时内通知工会、或报请主管机关备查,并在事后补给劳工适当
的休息时间。
谢倩蒨提醒,雇主如果要求劳工继续工作,就要有相对的必要措施、注意劳工的安全问题
,由于劳工在通勤路线若发生意外,都属于职灾补偿范围,雇主也需协助劳工平安返家。
劳动部强调,如发生县市政府未宣布停班,但劳工上班、居住或上下班必经之地确实因淹
水、暴雨等导致道路中断,雇主不得视为迟到、旷职、或强迫劳工请事假等其他假别,也
不得强迫劳工补工作、扣发全勤等不利益处分,违反规定可罚2到100万元。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03000077-260202
作者: chister ( )   2017-06-03 09:56:00
“宜”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7-06-03 10:44:00
宜 代表就看老板要不要这样做
作者: yesmotel ( )   2017-06-03 11:09:00
yeeeeeeeeeeeeeee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7-06-03 11:18:00
宜 就是不用的意思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7-06-03 12:29:00
宜 老木... 干脆回家睡觉清家园
作者: ddijk (空无一物)   2017-06-03 12:47:00
宜 = 最好是有 没有也没关系唷~
作者: bruce2248 (moptt受害者)   2017-06-03 17:05:00
应该要平方 不是加倍
作者: weiyumystery (欸嘿嘿)   2017-06-03 17:29:00
讲个笑话 台湾的加班费
作者: SKII588   2017-06-03 19:38:00
嘘宜,我们公司防灾假是不给钱的
作者: roy53 (R)   2017-06-04 13:37:00
宜=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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