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先进大家好
家姐近日请假遭主管刁难
并于今日要求签核切结书如下
1.事假与特休需提前告知主管并由主管决定能否休假
2.病假需出示医生证明
3.如遇气候不良等因素未上班皆不得以特休请假
如违反以上皆以旷职论并签自动离职书
想请问这样是否有符合劳基法请假规定呢?
谢谢大家
作者: aryesyu (安全第一) 2017-05-10 14:24:00
搞成这样 应该已经黑很久了
楼主: stupid52077 (Dai) 2017-05-10 14:26:00
因家族旅游要请一个礼拜特休,提前一个月申请主管不给请,后续有些争执就衍伸出此份文件现在是人资觉得合法要给请,但主管那边不签核卡住
作者:
abc0922002 (ABC一值都是很nice的)
2017-05-10 14:36:00背景不单纯
作者:
sc1 (sc1)
2017-05-10 14:39:00符合劳基法,家姐是不是没有答应老板下班后的要求?
楼主: stupid52077 (Dai) 2017-05-10 14:42:00
基本上下班后是没有要求,可能是因为特休家姐都当日才请假导致主管不爽
这份文件很针对性啊。不管合不合法,应该都在这公司待不久
没违法 单纯针对性而已 特休又有劳资双方合议的明文你休不完公司只要付钱给你 怎么搞你都可以另外第三点大概是针对台风假吧 因为台风假不支薪也是合法的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05-10 16:02:00
签了就有一定的效力..
有问题的东西干嘛签.. 然后准备找新工作了记得走之前去检举公司有没有劳保低报或少给加班费
作者:
hsuvalen (支æŒè¯èˆªç©ºå§å¥³å‹ç½·å·¥)
2017-05-10 17:54:00事假主管不能拒绝 拒绝特休 年度结算需用加班费结算
作者: yushun (yushun) 2017-05-12 13:11:00
拒签等资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