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去年到新医院新单位工作
因为是特殊单位所以有津贴
(年资0~1年有3500)
但人资部和单位护理长没告知我要进去后要填写年资异动申请单才有津贴
我一直误以为薪资已经包含特殊单位津贴
直到最近有一天………有新人来面试
新人问薪水如何算,阿长想说问我比较快(因为我也才刚进去不到三个月)
我就直接开我的薪资单给他们看
阿长才发现我的薪资怎么少了特殊津贴
才帮我写年资异动申请表
今天询问人资部,他们表示依申请单的日期开始给予特殊津贴,无法补给我前两个月漏给
的部分,表示一切由单位认定的年资为主,要我找护理长处理……
可是管薪水的不是人资吗???
后来询问阿长,他表示很抱歉,他当初和人资部沟通有误,所以导致我少拿了几个月的特
殊津贴,但年资无法追朔,所以即使他出面,医院也是没办法补给我…
为什么他们行政上得疏失,要我来承担?
请问版上有人遇过类似事件吗?
有想求助劳工局,但很怕和医院关系打差,加上阿长其实人很nice,怕会影响到他,但又
不想摸摸鼻子就算了,因为几个月的特殊单位津贴也不是笔小钱…
想求助一下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