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于去年105/03/01 公司到职
预计今年106年4月底离职 年资一年2个月
查看公司人事系统我106年共有特休8.8天
(算法应该是 满一年7天* 10/12个月分 = 5.8 再加上今年新制满半年3天假 共8.8)
但目前key人事请假系统应只能休三天(满半年),三月后满一年才可申请5.8天的休假
如果四月底离职 是不是可以7天 + 3天 全拿共10天特休??
询问主管却一直说 以公司系统为主 公司有按照比例计算...
请问这是周年制和历年制的差别吗?? 另外的1.2天是否我离职也可拿到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