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特休天数&休息日加班费试算系统上线囉!

楼主: xFANx (超级扇子)   2016-12-30 17:18:43
我试算了
算是会算
但是有点疑问
对于劳动部举例的戊员工
“雇主应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9月30日增给戊劳工第2年之特别休假3天”
这句不太了解
假如我是103年12月30日到职
105年12月31日前已休完7天特休
106年1月1日到106年12月29日可以休10天、106年12月30日到107年12月29日可以休14天
假如我是103年1月3日到职
105年12月31日前已休完7天特休
106年1月1日到106年1月2日可以休10天、106年1月3日到107年1月2日可以休14天
是这样吗
到底那个7天与10天在106年到职日期之前该怎么算?
我想写讯息或留言在“劳动部”粉丝团或“劳动台北”粉丝团
但都不给留言
劳动部网站也没有信箱可以询问
免付费专线被打爆一直忙线中
不知可以怎么算
※ 引述《medama ( )》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mol.labor/?hc_ref=NEWSFEED&fref=nf
: 劳动部
: 8小时 ·
: 网友都在问“特休假天数&休息日加班费”‧ 你搞懂了吗?
: 《劳动基准法》新法明年就要上路施行囉,赶快点开试算系统算算看!
: 特别休假日数试算表:https://goo.gl/OI1xt6
: 加班费试算系统:https://goo.gl/jVVfOS
作者: ytw8216 (ytw)   2016-12-30 23:35:00
103/12/30到职在106/12/30才满3年,因此106/1/1-106/12/29为2年未满3年10天,106/12/30-107/12/29为3年未满5年为14天;103/1/3到职,106/1/1-106/1/2,10天要扣掉105修掉的7天,所以有3天,但1/1,1/2放假无法休,老板必需付3天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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