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代工厂服务,身份为不定期派遣契约工(签合约),目前在 贵公司服务一年三个月
。
每天工作固定八小时的时薪是126元,但派遣公司在2016年12月19日通知所有派遣工时薪
制的工作一律改为月薪制21009元。还让我们签同意书,同意改为月薪制。
请问雇主是否违反片面变更劳动条件
规避时薪制的薪资成本,而改采月薪做法?
而派遣工没有年资计算、没有特休假
改为月薪制,依旧没有正职的福利(年终、特休、年资)
派遣公司的薪资结构:派遣工请事假扣全薪、病假扣半薪
转正职遥遥无期
请问,这事件是否已违规可以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