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60456 (Kate)
2016-10-16 00:31:55原文恕删~我想要借问
昨日我妹在烧烤店工作,昨日被通知做到14日就好了,被迫自动离职,拿了自愿离职单给
她签。
原因是说她与公司其他人搞小团体这种负面能量会影响其他人。这个小团体有4个人,走
了三个!她有签离职单但是今天她同事看到把它撕掉了!
我说你不是自愿离职的应该要拿非自愿离职单,她说公司说她有挡客造成公司损失!有人
证,但是我说人数若太多要怎么兼顾其他客人的品质,我觉得她没有错,公司不应该为了
多赚钱而牺牲其他客户权益,她担心若向劳工局申诉,公司可能提出损失赔偿,请问这样
子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