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劳动契约书内容请益

楼主: yvonne10126 (透)   2016-08-28 09:54:09
最近刚到职的公司,雇主(甲方)要求签立劳动契约书
麻烦版上前辈们可否帮我看一下内容疑问是否有不合理之处,谢谢
第一条 (雇用日起算及薪资发放)
甲乙双方同意劳动契约关系自民国_年_月_日起算。
第二条 (薪资保密)
第三条 (薪资调整)
乙方(员工)同意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甲方调整薪资:
一、工作性质、内容或工作地点如有调整时
二、办理奖励惩戒时 【个人附注:公司并无奖励惩戒的标准】
第四条 (工作时间等之配合)
为谋经营顺利,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休假等,甲方如有
调整之必要时,乙方同意配合之。
第五条 (假日加班及轮班之配合)
甲方如有使乙方于休假日工作者,乙方同意于休假日照常工作
乙方工作如采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更换同意由甲方按管理需要安排
第六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之调整)
基于甲方业务之需要,乙方同意于受雇期间之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由甲方指定分派
第九条 (工时缩短)
甲方如经营之需要而缩短法定工时时,较法定工时缩短之部分,
甲方得不发放工资或以调整休假日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离职预告之处罚)
乙方离职时,未预告或预告期间日数不足者,每不足一日应赔偿一日
之薪资数额做为惩罚性违约金,若致有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离职及服务证明)
本契约终止时,乙方未依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时,应以7日薪酬做为
惩罚性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时,并负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赔偿请求)
本契约终止权之行使,不妨碍损害赔偿之请求。
后略...
仅列出各人比较疑惑之条文,请问上述规定合理吗?会明显对劳方权益不对等吗?
麻烦帮忙解惑,谢谢
作者: r85270607 (DooMguy)   2016-08-28 10:41:00
第三条必须讨论到调整薪资的方式为何"片面公告""员工默认"的调薪做法是可以做为申讨资遣的许多公司连资遣费都不肯出,都搞片面降薪公告逼人走因此要厘清无论是上调下修的做法是如何
作者: SabinaK (小必)   2016-08-29 14:14:00
任何劳动条件的变动都应该经过员工本人同意第12条违约金, 如无任职签约金, 自无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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