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http://goo.gl/LDAQ0T
2016/08/17 16:35:00
记者张之谦/综合报导
“一例一休”及“砍7天假”的行政院版本劳基法修正草案于日前引起广大争议,但“一例一休”到底是什么?与“砍7天假”又有什么关联?另外,劳动部曾表示这样的修法草案,目的是“有效减少劳工工时”,但真的有办法达成这样的目标吗?以下就针对此案须厘清的问题,逐一进行探讨。
“一例一休”到底是什么?
在现行法规中,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也就是说,目前劳工每周有一天例假日,也就是“一例”。而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就是要将此规定改为“一例一休”,让劳工每周能有一天例假日以及一天休息日,盼借此落实“周休二日”,但附加条件是将劳工原有的19天国定假日,删减为12天。
“例假日”和“休息日”的差别?
所谓“例假日”,就是不可以要求劳工出勤的日子,除非有天灾、重大事变需求,公司才可以要求劳工加班,且必须给予双倍薪资和补休;而“休息日”则是经过劳资协商后,就可以要求员工出勤,不过必须给予较高的加班费,前两小时为134%,第三小时起为167%,且上班时数计入每月加班时数总数,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
简单来说,“例假日”是不能被剥夺的休息时间,“休息日”则是可以上班,但要给加班费。
那为什么现在很多公司都实施“周休二日”?
因为过去法定工时上限为双周84小时,也就是劳工每周上班时数最高可为42小时,且一周只有“一例”,若以每日工作8小时来计算,工作5天仅有40小时的工时,因此雇主可要求劳工于星期六再出勤2小时,或是将42小时平均分配在6天当中。
而为了让劳工能有较完整的休息时间,落实“周休二日”,劳动部曾表示可将劳工原有的19天国定假日,删减为12天,用来抵销每周多出来的2小时工时,让雇主实施周休二日。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许多公司,都实施周休二日,且只让劳工放12天国定假日的原因。
为什么今年开始可以周休二日,又保有7天国定假日?
因为法定工时自今年1月1日起,缩减为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若以每日工时8小时做计算,劳工每周只需上班5天,等同于实质周休二日,不再像过去有多出来的2小时要补,因此雇主没有理由删除7天国定假日,劳工自然就恢复应有的19天国定假日。
7天国定假日是哪7天?
分别是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之翌日(1/2)、革命先烈纪念日(3/29)、孔子诞辰纪念日(9/28)、台湾光复节(10/25)、先总统蒋公诞辰纪念日(10/31)、国父诞辰纪念日(11/12)、行宪纪念日(12/25)。
为什么要推“一例一休”和“砍7天假”?
如先前所述,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劳工每周只有“一例”,因此就算法定工时修改为每周40小时,雇主仍可以将40小时平均分摊在6天当中,要求劳工每周出勤6天。为了要落实周休二日,劳动部才决定推动修法,将“一例”改为“一例一休”,让雇主不能将工时分配到休息日,否则就得视为加班,给予加班费。
至于为什么要一并砍掉7天国定假日,劳工团体认为是资方向政府施压,表示在实施一例一休的情况下,若仍保留7天国定假日,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不过劳动部则表示,由于公务员的国定假日为11天,为了让全国假期一致,才将劳工的国定假日由19天删减为12天,多保留一天则为劳动节。
为什么选择“一例一休”而非“两例”?
劳动部表示,目前有部分行业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落实“两例”,为了给予这些行业弹性的调度空间,才选择采取“一例一休”的方式。此外,“一例一休”虽不像“两例”能保障每周2天的休息时间,但在休息日出勤的员工,都可领到较高的加班费,且上班时数一律视为加班,劳动部希望透过“以价制量”的方式,减少雇主让劳工在休息日出勤的意愿。
不过劳动部在这部分的说法明显矛盾,既然“一例一休”是为了因应无法落实“两例”的行业,这些行业自然会在休息日要求员工上班,即使有较高的加班费来“以价制量”,却无法确保雇主未来不会以压低本薪的方式,把加班费直接纳入人事成本中,“以价制量”的有效期限,恐怕不会太长。
“两例”将使连假消失,那“一例一休”呢?
由于现行劳基法为“一例”,也就是每周只有一天例假日,所以过去若遇到国定假日在周四或周二,可弹性调整上班日,将周一或周五的上班日移到前一周,让该周上班6天,下周劳工就可享有4天连假。而劳动部表示,一旦修改为“两例”,每周都必须有2日的例假日,不可能一周上班6天,将失去换班的弹性,连假也将消失,“一例一休”则保有这样的弹性。
不过,如果仔细研究会发现,“一例一休”虽然保有换班的弹性,但“一例一休”代表的意义是,每周有一天例假日和一天休息日,如果要换班,势必会将原本周一、周五的上班日,换到前一周的“休息日”,根据行政院“一例一休”版本的劳基法草案,在休息日上班必须给较高的加班费,且需计入每月加班时数中,此种换法恐将引起资方反弹,如何落实也是一大问题。
“一例一休”对原本就周休二日的劳工有何影响?
对原本就周休二日的劳工来说,行政院“一例一休”版本若通过,原有的周休二日将不受影响,但会损失7天国定假日。
“一例一休”对原本仅周休一日的劳工有何影响?
对原本仅周休一日的劳工来说,行政院“一例一休”版本若通过,每周第6天上班日,也就是在休息日出勤的话,将领到较高的加班费,但也将会损失7天国定假日。
“一例一休”能否有效降低劳工工时?
劳动部于7月6日赴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报告时,曾表示“一例一休”能有效降低劳工工时,但对原本就有周休二日的劳工来说,“一例一休”实施后仍维持周休二日,且将少掉7天国定假日,工时不减反增。
而对原本仅有周休一日的劳工来说,若如劳动部所言,“一例一休”是为了让没办法实施“两例”的行业有调度弹性,那这些劳工极有可能维持“周休一日”,且同时也将损失7天国定假日,虽然多了加班费,但工时一样不减反增。
除非“一例一休”真的能让这些无法实施“两例”的行业,改实施“周休二日”,否则将无法如劳动部所言,有效降低劳工工时。然而,目前台湾大多数劳工,都拥有周休二日,即使“一例一休”改善了周休一日的劳工工时,对大部分的劳工而言,工时都是不减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