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妹在一间6人小公司打杂一年
好不容易盼满一年天真以为可以拿到7天特休
到职日2015/07/20
预计离职日2016/09/30
总共1年两个月
公司说他们是按比例算
所以我在六月多有问,老板娘说给我3天
但到了八月初发薪水才又告知因为我打算做到9月底,所以只剩1.16天可以休,要做好做
满今年2016/12才有3天
在我思维内我做满一年应该有7天,起初给3天已不合理,现在只剩1.16天,认真想走了算
了
请问我是不是被小气老板娘坑了而且应该违法吧?
另外看离职就可以补满7天假,不因离职日而被减
老板娘小气又斤斤计较的,我该提出什么来争取自己权益呢?
另外公司里面其他人不管几年年资都是7天假.....
小妹在幸福城市领23K,这七天应该是算还满重要的吧...
希望各位大大能给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