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之前有介绍我待过的公司
可以回头找找
在四月时 我向台中市的劳工局检举
检举的事情是:1. 休假制度在三月前都是隔周休,未按政府规定放假( 还有在清明连假
砍一天周二就上班 ,因为老板说儿童节跟他们无关 )
2. 下班时间到后要员工先去打卡后继续加班,且没加班费,也没补休
3. 满一年员工没特休
但是 在我目前被通知的消息感觉前老板他们有处理掉了
不过 有天晚上
我接到我前主管打来说:最近劳工局查得严,如果有接到访查电话就说没有上述违规事情
!
我想我没有抓到最有利的证据
也应该录音 当下真的应该将电话录音
这样就有最有力证据
不过我听以前的同事说:劳工局去查是说抽查
因为投诉信写完
他们打给我是否愿意以我的名义查出勤纪录
因碍于担心到时候被前公司报复
所以我婉拒以我本名查出勤纪录
感觉他们又相安无事
依然继续压榨我以前的同事们
台湾就是有这种老板
劳资方永远都只能领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