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nlantin (台湾烂国军害我失去健康!)》之铭言:
: 各为版友大家晚安,就在上周五公司因为要省钱就砍我这个派遣
: 而且还是上周五(2/26)下班前才告知我,完全没有缓冲预告....
: 也就是当天下班就失业了~ 所以我想询问的问题:
: 1.我这样"被突袭式的"砍掉,请问我有该争取的权益吗?
: 2.派遣公司在桃园,他们说桃园还有缺要我过去,但是我原工作地点在台北市
: 我就"酸酸的"拒绝了他们桃园的碗糕缺~
: 我这样算自愿离职吗?
: 3.承袭第一个问题,我今年还有七天年假未休,有受法律保障吗?
: 请各位经验丰富的版友提供一点方向给我谢谢~
以你第三个问题来看你已经满一年以上
照劳基法要20天前预告
第二个问题 调动五原则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七号已经
改了 欢迎用第五条去跟派遣公司耗
回到第一个问题
看你想不想跟他们耗时间
想耗就去申诉 还没签离职单可以凹到非自愿离职
资遣费可以另外谈 签切结书可以让他少给(谈判筹码)
如果不想耗 就跟他说 不给就按三餐检举他们
基本上派遣公司一定有一堆屎 赌他息事宁人
最低最低也要拿到20天的预告工资
看你自己的决定
By刚从人力公司离职的基层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