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6月进现在这家公司,做的是业助的工作(业务是在美国的大小姐)
工作内容大部分是开发案
由大小姐PASS给我客人图纸、资讯,再由我pass大陆工厂并跟进
另一部分则是安排大货出货
因当时我司正缺人,我只用了一天熟悉公司体制、与如何key订单等流程
第二天就开始正式上工,之后就边做边问
我之前的工作是做开发案的工作,
但是凡是跟钱有关的事项,我都不需要管,有其他专人负责
==========以上算是构成我出包、却又不能当成理由的理由=========
出包的事情是我的样品费,
我司的样品费分成收费与不收费两种
需要收费的样品,在样品完成寄出当天,
就要请船务做invoice & packing,提供给美国大小姐,由美国跟客人请款
我发现我从进公司之后应该要收的样品费都没有做这一项动作
目前都没人发现,我也不打算隐瞒
只是我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让大小姐肯定我的工作能力、主动私信给我、加我为FB好友
我的同事们也都觉得我可以搞定难稿的大小姐是很厉害的事
现在统计出来的样品费,A客人共7笔,USD4227.3
B客人共2笔,USD400
我想请问一般请款来说,2014前半年或2013年后半年还有办法请款吗?
另外这件事即使是由我自己坦承
整个公司应该对我的工作能力会有所怀疑
有没有什么好方法、或者比较好的说明方式,可以将伤害减到最低?
请各位善心大德提供有建设性的方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