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三国吴简《竹木牍》内容综述:公文篇

楼主: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3-04-24 18:48:39
先前跟版友讨论,以王沈的博陵县侯为例,判断西晋的XX县侯(公?)
是否有该郡当中的某些复数的县,合起来给领主做为食邑,抑或封爵范围直观的就单一XX县而已
本篇乃尽量找有关联到的史料,在从各段叙述,基于推理,联系而成
如果有诸位看倌觉得不尽满意之处,在所难免,合先叙明
我找到《晋书.王沈传》:"五等体国经远,实不成制度。然但虚名,其于实事,略与旧郡县乡亭无异"
且《晋书.刘颂传》:"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故也。今之建置,宜使率由旧章,一如古典"
假设封国仅止于该郡内的某一个县,则国吏 & 县吏,显然并无重叠之必要
合理推论,在此情况下,因为管辖范围相同,将不会再另行存在县吏
如此一来方才更像是有"法同郡县"的模样
上面这段不妨对照《晋书.荀勖传》:"时又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农功,勗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
既然在讨论裁减吏员,则更不太会逆势重叠国吏与县吏
虽然后面接着提到相反言论,主张有希望增加吏员之呼声,但其实是相应于中央减官的配套:
"又顷言论者皆云省官减事,而求益吏者相寻矣。多云尚书郎太令史不亲文书,乃委付书令史及干,诚吏多则相倚也"
这个和封国、郡县,基本无关
刘颂希望率由旧章,一如古典,笔者马上想到汉末的制度,程畿担任汉昌县的县长时
他儿子程郁在巴西太守-庞羲底下做事,他对其子说:
"我(县长)受州恩,当为(益)州牧(刘璋)尽节。汝为郡吏,当为太守(庞羲)効力"(杨戏传注)
亦即跳过曹魏,而遵循东汉
不难发现县吏与州牧,以及郡吏与太守间存在着从属关系,或者更正确的说 是各阶层的吏员需要对哪一级的上司负责
所以如果跳过郡(国)吏的层级,而演变并简化成封国领主、国相->县吏的话
这相当于旧时东汉的县吏,共为郡太守效力的概念(封国就不会有郡太守)
此外,也许有人会质疑,讲效力,那难道封国领主就可以略等同郡太守吗?
关于这点,刘颂补充了一下:
"至于境内之政,官人用才,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其余众职及死生之断、谷帛资实、庆赏刑威、非封爵者,悉得专之"
得知封国之主以及该国国相,拥有他底下这个郡的人事、刑律、财政、赏罚之权
若由权力的角度切入,将不意外的和东汉的郡太守极度类似(当然细节或有出入)
以上是愚见以为,食邑并无跨县的原因,还望大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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