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板规推文/发文限制讨论

楼主: JJLi   2017-10-10 08:10:51
有点半故意,在下在追溯期一过就来回文了。(所以不会给刑的喔~ 放心。
其实是这样的,这个规定是在2007年的时候制定且在2012年时修正。
当年的时空背景其实正是因为在推文的闲聊风气极盛…
结果文章时常被拉的长长的,推文加修文结果最后长到难以阅读
所以才会提出这个规定,单纯想增加推文本身的技术性难度。
至于恶意推文的部份…则是由‘人身攻击’‘战文’两个条款来限制。
2012年修正邦规的背景,则的确是感谢邦友(应该是canadmap)的建议…
虽然这个规定一直没有很严格的执行(多数规定都是在检举之下复认才会成立)
不过还是在希望大家可以多多回文章才设立的板规,
所以做了这个修正,希望增加一些影响力这样。
至于是否需要做修正
作者: Japan2001 (台湾新幹線)   2017-10-10 19:29:00
那改为板友或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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