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自由时报 2017-10-09 14:33
完整新闻标题:
信义快速道路竟是“一般道路”非“快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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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快速道路是“一般道路”、非“快速公路”。(记者翁聿煌摄)
〔记者翁聿煌/新北报导〕
新北市陈姓民众日前开车行驶台北市信义快速道路,由深坑往信义区方向,在文山隧道与
象山隧道间的平面道路,被移动式三角架测速照相机拍到超速,陈男不服,主张前有超速
照相的警告牌与测速相机距离不足“快速公路”规范的300公尺,警方则回复,信义快速
道路是“一般道路”、非“快速公路”,因此测速相机逾警示牌100公尺即可。
陈姓男子9月6日深夜11点30分许,开车行经信义快速道路,超过70公里速限,被移动式测
速相机拍下,罚款1800元,陈男“中伏”觉得不服气,印象中被拍照前并未看到有“前有
测速拍照”的警告标志,经警方回复警告牌立于文山隧道北侧出口,并距离测速相机140
公尺,符合举发规定。
陈姓男子主张,信义“快速”道路速度上限达70公里,且限制机慢车通行,应比照“快速
公路”,警告标应设立于测速相机300公尺前,驾驶人才来得及反应减速,为何是比照“
一般道路”,警告标志只设于100公尺前?感觉警方故意在制造取缔绩效。
新北市交通局长王声威指出,信义快速道路虽名为“快速”道路,但是并非中央兴建的红
底白字“快速公路”,如台64、台65快速道路,虽然速限达70公里,且禁行机慢车,仍为
北市的“一般道路”,需依照“道路交通处罚条例”当中的一般道路规定解释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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