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公司化条例》完成三读 设安管会紧盯行车安全、明定不得裁员
太报
更新于 1小时前 ‧ 发布于 2小时前 ‧ 李英婷
台铁迈向公司化完成最后一哩路!立法院今(5月27日)三读通过《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
司设置条例》,即为台铁公司化的基本大法。明定台铁公司化后由政府独资经营,并设立基
金承接台铁现行的短期债务1484亿元,并不得因公司成立而裁员,且尊重现职员工要选择公
务员或为公司员工。
台铁已有137年历史,本质上是公营事业机构,但组织体制还沿袭行政机关,这种体制并不利
于经营运输事业。交通部在立法宗旨指出,台铁在组织、人事、营运、费率订定等均受到行
政法规之层层束缚,自主空间有限,导致运作日渐僵化,不但影响营运安全操作效率,累积
亏损也造成财务沉重负担,无法与市场竞争。因此,先走公司化、未来再视情况释股,被认
为是台铁现行解方。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后,交通部将拟定条例下的子法
,预计在今年底前完成。交通部长王国材已喊出,盼台铁公司能在2024年1月挂牌。
因此劳资双方的下一个战场是16个子法修订。台铁企业工会表示,目前已经在筹组团队跟台
铁局沟通协调,重点先聚焦在员工权益、薪资福利、土地资产等三大块先谈,最快6月开始谈
。
台铁公司设置条例内容
完成三读的台铁公司设置条例共有23条条文,内容可分为六大重点,分别为:
一、业务范围:
台铁公司由政府独资经营。
台铁公司经营铁路客货运输,办理铁路法相关附属事业及铁路相关之业务。
台铁公司得视业务需要设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
公司可依据业务需要提经董事会审查,适时弹性调整组织架构。同时,明定董事会下设置“
安全管理委员会”。
二、资产取得:
由政府以作价投资、赠与、补助、出租或设定地上权方式办理,使公司取得高效潜力资产,
有利增裕公司营收。但属公共设施或配合政府政策需要者,则“无偿提供使用”。
三、债务处理:
由交通部设立基金承接债务,使公司成立时短期债务“归零”,并移入价值相当之资产,以
清偿债务。
政府承诺每年应支付因举债所衍生之债务利息,皆由交通部逐年编列预算补助。
四、员工权益:
保障:(1)现职台铁员工若具公务员资格,由交通部依个人意愿协助安置转调,其余均转调
台铁公司,不得因公司成立而予以裁员。(2)台铁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自愿退休、资遣
或离职者,最高加发7个月薪给总额之慰助金。(3)已办理退休、抚卹人员,仍适用《台湾
铁路事业人员退休规则》、《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之规定。
身分:具公务员资格的员工在转任公司后,不会丧失资格且可续任到退休外,另也得以其意
愿于5年内选择改依公司人事规章办理,若想转任也可以。
福利:提拨职工福利金。
五、政府协助:
台铁公司营业所需铁路基础设施之建设、重置,及营业与维修车辆之购置,由交通部编列预
算支应。
为使台铁公司能稳健发展,由政府提供优惠减免地价税及房屋税。
由政府补贴公司因配合政府政策任务所造成之营运亏损,使公司得以企业经营同时能善尽社
会服务责任。
六、法令松绑
松绑《土地法》、《国有财产法》相关限制。
公司得报请交通部协调都市计画主管机关办理迅行变更,另适度减轻台铁公司之开发义务负
担。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LXERKB0?utm_source=copyshare
这篇讲的比较清楚
劳资双方的下一个战场是16个子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