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标题 立院三读铁路法修正案 松绑规范促台铁土地活化
新闻网址 https://bit.ly/3a1SRwE
发表日期 2022-05-27 13:20 联合报/ 记者蔡晋宇/台北即时报导
全文完整内容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铁路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国营铁路机构经报准,可办理国有
不动产开发、处分或收益,且为推动观光铁路,铁路机构得依观光服务内涵收取费用。
为建构国营铁路机构不动产开发与处分机制,三读通过明定,国营铁路机构报经主管机关
核准,得办理经管的国有不动产开发、处分或收益,不受国有财产法规定的限制。
修法后,国营铁路机构未来办理国有不动产处分属于出售或设定一定年期地上权者,应先
报经行政院核定;开发方式、规划、程序、审议、经营、监督管理、处分及收益等相关办
法,由主管机关订定,收入则由该机构循环运用。三读通过条文也明定,国营铁路机构为
经营铁路业务或办理附属事业所需使用邻接的公有不动产,应办理有偿拨用或租用,并须
考量公益性。
为使观光铁路票价弹性化,并与一般通勤票价脱钩,本次修法将铁路机构经营的一部分或
全部路线,可串连沿线观光地区并具观光服务性质者,得依提供观光服务内涵收取费用,
费用、路线范围并同观光服务计画应报主管机关核定。
罚则翻新部分,现行条文对于行人、汽车驾驶人等跨越或侵入铁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锾。但考量铁路电气化区间发生跨越或侵入情事,恐造成严重后果,三读通过
条文明定,如影响铁路行车安全,情节重大者,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致重伤
者最高可处30万元,而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处50万元罚锾。
#PTTRail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