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跌下火车亡一审判赔518万 二审逆转判台铁免赔
2021-10-19 15:00 联合报 / 记者白锡铿
领有身心残障手册的陈姓男子,2年前搭莒光号跌下花坛站外侧死亡,家属请求国赔,一
审以台铁无法证明陈男是误开车门跌至车外,基于“优势证据”法则,认是车厢门故障,
才会让陈因列车行驶颠簸不慎跌落车厢门外而死亡。判决台铁赔偿陈的父母518万余元,
台铁不服上诉,二审合议庭以台铁于车门内部醒目处设置警语,列车离站时落实关闭车门
,已尽注意义务,认台铁无过失,判决废弃一审判决,改判台铁免赔。可上诉。
陈男的父母主张,儿子于2019年7月19日晚间在台铁化站搭乘521车次莒光号南下,因台铁
管理的疏失,致521列车第4车厢的车门于行进中开启,儿子因此自第4车厢坠落在花坛站
第1月台北侧,受有颅内出血、胸腹腔内出血之伤害,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因此声请国家
赔偿。
台铁辩称,依521列车在系争事故发生前的运行纪录,未有因车门故障而报修纪录,足认
车门可正常使用,并无开关松脱自行开启之虞。又检视521列车各站监视影像,可见台铁
员工于列车进出各站时,均有确认各车门关闭状态。并于车厢内部车门上方及左右两侧醒
目处,设置“危险!禁止站、坐车门口”、“车辆行驶中请勿开启车门”、“请勿在车厢
间通道伫留”、“车辆进、出站时易晃动,请勿站、坐车门口及倚靠车门,以免发生危险
”等必要警语。
未料,陈男于7月9日上午6时12分许,先在田中站售票机购买田中站往二水站复兴号车票1
张,同日上午11时29分搭乘507车次莒光号南下至二水站下车;又于同日上午11时48分搭
乘510车次莒光号北上至彰化站下车;至同日晚间7时40分再从彰化站搭乘521列车南下,
而521列车自彰化站南行经过南美路平交道时系争车门均为关闭状态;迨经过花秀路平交
道时,陈男竟无视系争警语,而携带行李违规站立在开启状态的车门旁。
台铁认为事故肇因于陈男未依所购车票离站,恣意搭乘列车,在彰化站区徘徊,最后违规
搭乘521列车,且未遵守旅客乘车规定,违法站立于第4车厢通道处,且可能因随意开启车
门而不慎摔落致死,并非源自上诉人员工之过失或设施故障所致。台铁对乘客已尽安全维
护义务,并无过失。
彰化地院审理以行进间车门否紧闭,攸关安全运送旅客的重要事项,但该车次被拍到行进
间曾被打开车门,对此台铁也承认,该列车的车厢门是折叠式可自由开关,但台铁无法证
明陈男是误开车门跌至车外,因此依“优势证据”法则,是车厢门故障,才会让陈男在靠
近车门时,因行驶颠簸不慎跌落车厢门外而死亡。判决台铁赔偿陈的父母518万余元,台
铁不服判决,上诉二审。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以台铁所提521列车于事故发生2-3个月前的检修单及临修纪录单,俱未
见因车门故障而报修纪录,且521列车系自基隆七堵站始发南下开往高雄新左营站,而事
故发生前相关影像显示,521列车进彰化站时,及经过彰化站后第1个南美路平交道时,
车门均为关闭状态。
由此可知,台铁辩称车门可正常开启关闭使用,并无开关松脱而自行开启之虞,应可采信
,排除因机械故障或行驶中摇晃而自动开启车门的因素。
合议庭认为,台铁已落实列车平时维修检查,并于车门内部醒目处设置警语,又于车门内
部右侧下方设置安全扶手,列车行驶中及进出站广播乘客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列车离站时
落实关闭车门,已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判决台铁免赔。可上诉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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