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标题 原住民告赢了! 亚泥20年花莲采矿执照确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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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21/9/16
亚洲水泥公司在花莲县的大理石矿采矿权获延展至2037年争议,经当地太鲁阁族居民
以违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宣判驳回亚泥上
诉,维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年做出的撤销展延处分判决,确定亚泥2017年获经济部
矿业局延展20年采矿执照应撤销,原住民获得胜诉。
最高行今天傍晚发出新闻稿指出,《矿业法》的采矿行为是影响到原住民族群及传统
文化的典型土地开发行为,因此立法者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基法)中课予义务
,国家在矿业权展限决定前,应该与原住民族进行咨商同意的参与程序。
法官认为,亚泥公司于1973年取得花莲县秀林乡及新城乡大理石矿采矿权,1978年获
第一次展限至1997年,1998年又获第二次展限至2017年,2017年获第三次展限至2037
年,展延处分事前均未践行《原基法》规定的尊重原住民族意愿、平等对待、咨商同
意等程序,原住民族只剩下接受决定及继续开发的事实。
法官强调,亚泥上诉意旨虽主张可于展限后补正参与,提供原住民就业、水土保持及
生活照顾等,但这充其量只是开发者提出的事后回馈,存乎开发者单方意愿,此种事
后参与已无济于事,无异使维系原住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土地流于私有化及不停止的
开发行为,违反《宪法》及《原基法》,因此认定北高行撤销展期处分判决无违误,
驳回亚泥上诉,原住民胜诉确定。(李奕纬/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