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市劳动局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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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公司自2007年通车起,未支付国定假日和超时工作加班费给员工,积欠金额达5亿元
,高铁企业工会于2014年成立捍卫权益,北市劳动局同年也积极展开劳检并介入,高铁公
司直至2016年,才愿先付一半,但迄今过了5年,尚有2.5亿元未还。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
表示,过年将即,传统习俗说“欠钱不能欠过年”,呼吁高铁公司尽速偿还!
高铁企业工会争取加班费多年,目前有1800多名成员,其中近8成是“轮班制”,许
多成员均未领到加班费,其中不乏被欠万元起跳,更有资深员工被欠40多万元。北市劳动
局劳检处自2014年12月实施劳检,经抽查后发现未给付加班费,依违反《劳基法》第24条
开罚高铁15万元;该休的国定假日未休,依违反《劳基法》第37条开罚高铁15万元,劳动
局并据此2条法提出诉讼。
岂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23日判决出炉,认为被抽查的劳工,2013年7月15
日表定所出勤的8小时,实际上有请特休,因此不须给加班费,未违反《劳基法》第24条
,撤销劳动局诉讼,劳动局不服,已再提上诉;但关于《劳基法》第37条未给予国定假日
休假,劳动局则胜诉,不过高铁公司不服,也已提上诉。
“该还给劳工的加班费就还!”陈信瑜邀请工会商谈后,直言工会没理由被压着打,
积欠的2.5亿元赶快还,资方违法在先,不该再模糊焦点;关于被抽检的劳工个案,他所
休的“特别休假”,本就是劳工于工作日所请休,并非“国定假日”,因此理当获得加班
费。
陈信瑜强调,裁罚不是目的,但自2014年工会成立、劳动局启动劳检起,高铁公司迄
今已拖了7年,却只还一半,剩下一半未还的钱,要辛苦养家糊口的劳工适从?如今都打
起“法律战”,建议资方赶紧将该偿还的钱尽速还给劳工,别再拖下去。
“希望高铁公司重视劳工权益!”高铁企业工会理事长陈尧森表示,期望彼此能进行
协商,有共识及结果后,能撤掉上诉,高铁公司能尽快将加班费还给大家。
最后,陈信瑜拍板指出,鉴于劳资双方权益,劳动局将于20日下午2时,邀请高铁公
司、高铁企业工会、台北市产业总工会出席,进行劳资协调会议,会请高铁公司提出还款
期限及方案,希望能达到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