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日本跟台湾的无障碍设施,至少在视障者设施上台湾还落后日本,
台湾目前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没有针对不同场所个别处理,而是针对设施本身,例如楼梯有楼梯的规范,电梯有电梯的规范,
但各场所因为属性不一样,所以同一套规范并不能完整复制到其他场域。
以目前电梯的规范来看,是有规定车厢内需要设置语音系统,告知楼层数、行进方向以及
开关门情形。
这规范用在一般建筑物很ok,但用在车站就有问题了,
因为轨道系统车站,路线是直接穿越车站,因此将月台楼层分割为好几个月台,
目前只要求语音系统必须播报楼层,点字系统也只要求标示几楼,但你在台中站搭电梯
要上楼,你只听到三楼到了,问题是这三楼到底是第几月台?
台北捷运一直以来都有自己的规范,电梯语音都是采用楼层用途来播报,同样的点字标示
上也是以楼层用途而非几楼来标示,
例如:月台到了,向左往淡水、向右往象山,若为转乘站,
电梯一样直接告知哪条路线月台到了。
此外,台湾的主管机关一直不认为视障者可搭电扶梯,所以在日本电扶梯两端常使用警示
带的作法,在台湾也不会出现,
台湾就是法规怎么规定就做到最低要求而已,其他的真的只能靠规划者自己去要求,
履勘也是以明确规定的项目为主,不会去往更高的高度思考。
目前在设计规范附录中有设计指引,但并非强制性规定,当中对于车站有基本原则,
从出入口引导至服务台,所以可见台湾的观念上还是认为视障者需要服务人员,
我是觉得车站至少要有基本的引导系统,至少要有一条引导动线从出口到个月台固定
位置,没有明显边界可依循的场所,该铺导盲砖还是要铺,轮椅使用者偶尔忍受一些导盲
砖的震动也是必要的,如果双方立场还是僵持不下,
那么以后视障者只能继续依赖车站人力。
台湾的高龄化速度不输日本,以后能服务的人力会减少,况且若未来只有视障者需要服
务人员才能搭车,也有歧视特定障碍者的疑虑。
既然如此,何不针对车站制定一套专门的规范来规定?机场也是一样,桃园机场电梯也只
会告知几楼到了,
这种场所还不如直接提示用途还比较实际,例如出境大厅、入境大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