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二审法官问杀铁警原因 凶嫌嚷:自己中邪

楼主: kfcpkcpc (追风者)   2020-05-26 13:50:12
二审法官问杀铁警原因 凶嫌嚷:自己中邪、跟阴的有关
铁路警察李承翰的父母亲(图中)在开庭后低调离开法院,不愿接受媒体访问。(记者王
俊忠摄)
2020-05-25 18:29:36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2019年7月涉持刀刺死嘉义铁路警察李承翰的郑姓男子,因被
嘉义地院合议庭认定罹患思觉失调症、无辨识行为违法能力,在今年4月底判决无罪,引
发社会轩然大波。后来上诉移审台南高分院后,法官裁定收押郑男。今天下午,南高院对
郑姓凶嫌开第1次准备程序庭。
对于被控涉持刀刺死李姓员警一案,郑嫌当庭点头,表示知道与承认。
二审受命法官陈珍如询问郑嫌“在案发后为何说持刀刺向警察是要警示一下?既然要搞,
就搞大一点,他宁愿死,如果没有政府,就不把你当作警察”,这些话是什么意思?郑男
一度回说无法回答,并说自己当时是中邪了、跟阴的有关,觉得当时警察是被人利用来对
付他。
二审检察官林志峯主张上诉理由,是一审委托荣总嘉义分院沈姓医师的精神鉴定报告不尽
周延与专业,争执此报告的证明力;受害人家属委任律师林国明也说,此鉴定报告有瑕疵
,与检方都力主再送鉴定的必要性。
林志峯指沈医师自己说没看案卷、只凭记忆印象,利用几天到消费者众多、吵嘈的速食店
以笔电写下鉴定报告,令人匪夷所思,如此鉴定报告不够专业;其次是一审鉴定未鉴别出
凶嫌是否有反社会人格?沈医师说郑嫌智商只有76,这低下的智商如何做配电工作?检方
认为凶嫌杀人行为时仍有辨识能力,建议对凶嫌再做精神鉴定;第三是需再传讯郑嫌的老
板。
对于检方要求再鉴定,郑嫌委任律师主张没有必要、认为再做精神鉴定没有法源依据;一
审鉴定也未做反社会人格的鉴别,沈医师是到速食店加班完成鉴定报告;之前一审已讯问
过郑嫌的老板,辩方反对检方要求。
法官询问再做精神、反社会人格鉴定、传讯凶嫌老板的需要性?检方与受害人家属律师都
说将再具状陈述理由。法官也对原、被告是否商谈和解及对凶嫌是否裁定监护都提出看法
,但今天准备庭尚无具体决定,最后谕知6月15日下午第2次开庭。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3176908
作者: pf775 (pf775)   2020-05-26 16:22:00
可教化+1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0-05-26 17:02:00
记者是不是骗人不识字看不懂判决书啊 对判决有意见可以据理力争 但拿偏颇资讯出来误导人实在不可取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0-05-26 18:48:00
判决书 或说是法院文件 有时真的是写到变成有字天书....文章落落长 繁字赘语满满是 都找不到重点在哪....其实一般公文有时也会有这样状况..简单扼要讲重点会很难??
作者: gigihh   2020-05-26 19:14:00
不判死刑至少也要关10年以上才合理,给无期也好,无期徒刑想假释没那么容易,要满25年才可提出申请,25年是什么概念?若以现在的小孩都有接受药治原教育来算,假设两岁开始读幼儿园,四年后小学六年、国高中各三年、大学四年硕士二年,到这边也才22年而已,换句话说从进去关到有机会出来孩子博士都毕业了,如果25年还没办法矫正的话那表示监狱根本没有达到效果况且25年还只是基本条件之一,如果在狱中经常违规的也无法申请,申请了通常不会第一次就准,被驳回还要隔几个月才可第二次申请,之前看过好像是四个月,详细要再查幼稚园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0-05-26 19:49:00
本案的判决书是很长没错啦 但这是为了检视证人证物和被告陈述是否一致 看完你会发现被告已经深陷妄想之中这不只是被告自己陈述而已 当天跟被告接触过的人的陈述也都符合 这些人跟被告可没有什么利害关系还有被告智商低下 问题是不代表其谋生能力会有问题 而是逻辑错乱还有对压力的应对不佳 检察官只是拿他说服不了一审法官的论点复制贴上而已判决书讲重点就是被告丧失辨识能力 控制能力有所减损依刑法19之1不罚 因此无罪 但去掉前面思考的过程 大众没办法理解 直接就讲法官恐龙
作者: gigihh   2020-05-26 20:16:00
这条法应该要修了,即使精神障碍,但杀人绝非普通人愿意做且想做的事情,即使精神障碍还是应该为行为负责这条法应该是从民国18年制定现行刑法原版<就有类似规定,只是原始条文称为心神丧失
作者: horse2819 (风要飞翔)   2020-05-26 21:18:00
重大刑案真的不该用精神有问题来减刑... 死的人真的有够衰小
作者: ultratimes   2020-05-26 21:24:00
法律本来就不是帮被害者复仇的工具法律是"国家"向"加害者"追究,严格说来和被害者无关除了少数"告诉乃论"型的犯罪,才和被害者有关警察被杀,国家追究,是因为国家少了一个国民而向加害者追究,而不是因为这个人本身向加害者追究简单来说 国家是在为自己追究责任,而非被害者
作者: gigihh   2020-05-26 21:43:00
不管被害者是什么身份,杀了人本来就要负责任啊!就算是精神有问题,当下自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那难道不该透过判刑来教育当事人你做错事了吗?不然这个人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作者: hicker (救护车专载笑到腹肌抽筋)   2020-05-26 21:51:00
大湿这番言论....被盗帐号?? (揉眼睛)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0-05-26 22:19:00
所以不是判了法律允许最高五年的强制治疗了吗
作者: gigihh   2020-05-26 22:25:00
但是以他的状况很明显五年是不可能改善嘉基都表示了这是慢性病,要一直服药,只要停药就会开始恶化,若要从更根本的心理或生理治疗有可能五年也不构但如果用最低刑度,假设是10年,在这10年中如果有好好接受心理治疗搭配药物,显然效果可以比只有五年治疗还好一些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20-05-26 22:36:00
这就要问立法院里的代议士看要怎么办啊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20-05-26 22:38:00
那也得监狱有精神医疗资源,但这都不是法官该考量的
作者: navyMusician (军乐士)   2020-05-27 00:54:00
就关一辈子啊不然咧 他的病难道是铁警造成的铁警被杀活该是不是自己控制不了自己 那么把他强制永久隔离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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