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票在民法上,是“双务契约”。也就是双方都有义务。买票的人(旅客),要看拿到的票是否正确,卖票的人(台铁员工),要看收到的钱、找的钱是否正确、信用卡有无归还、有无签名。
所以,买卖契约成立,收钱的窗口有“义务”确认金额对不对,收错钱了窗口自己要赔。同样的,旅客买了票,也有“义务”至少花个十秒,看看票券是否是正确的,有错马上讲。
以双方的义务来说,打的票不正确,很容易举证。但收到的钱不正确,就很麻烦了,所以,售票人员其实负担的义务更大。甚至卖越多张,自己越有可能亏钱。
对旅客来说,你只要管手中的票对不对,但对售票人员来说,一天卖几百张,听几百人不同腔调的陈述,有的要买票还举棋不定而变来变去,打出的票会错误在所难免。
其实可以达到错误率接近0,那就是一张票卖个十分钟,票面上“一条一条资讯跟旅客确认”,最后.....大排长龙,旅客希望这样买票吗?可以喔!绝对减少很多错误!
另外,怕有售票错误,请自行上网购票,自行决定日期车次时间,届时直接到窗口取票,只需跟窗口说是全票还是优待票即可。
若还是觉得台铁不专业,也可以改至便利商店取票,找信赖的店员取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