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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容萍/桃园报导〕国人喜欢到铁轨上拍照,曾传出有人因此丧命的憾事外,去年
5月曾发生台大宣传毕业舞会在铁轨上拍照惹议,近日又有一名郭姓女子将一张去年7月站
在桃园市中原夜市旁铁轨的照片,PO在脸书粉丝团“爆废公社”上,内容指出:“近日天
气太阴睛不定了,我好喜欢夏天穿少少的,然后不会下大雨湿冷的天气,顺便来盖吊带短
裤照好了”,未料,照片再经转PO在批踢踢网站上引发讨论。
对此,台铁中坜站表示,尚未接到民众捡举,若有相关证据会移请铁路警察侦办。
铁路警察也说,郭女站在铁轨拍照行为已违反《铁路法》第57条规定:“行人、车辆不得
在铁路路线、桥梁、隧道内及站区内非供公众通行之处所通行。”第70条规定:“旅客、
托运人、受货人及行人、车辆等,有违反第57条之规定者,处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罚锾
。”若因此酿成灾祸,更将面临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