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上 我们大致上都可以认同认真负责的应该要获得奖赏
推诿卸责的不应该得到奖赏
问题是 当我们把考绩法修正草案搬到我们目前或曾经待过的单位
然后想一想谁会拿到杰出 (喔 大概是那个每天对主管摇尾巴的贵宾狗)
再想一想谁可能会拿后面2个等第 (看看自己的蠢样 好像无法完全排除这个可能性)
其实答案就出来了
几年前关老爷版的考绩法修正案 重点在汰除不适任人员
我们大多数人公职生涯中可能都碰过一些“不那么精实”的同仁
问题就是没有人相信关老爷版的所谓3丙淘汰会真的淘汰掉这些人
反而让跟大部分人一样的正常人轮流吃丙甚至被汰除
现在这个版本问题一样 只是换个方向
可能让那些在我们眼里只会对主管摇尾巴还是喵喵叫的可爱动物
搭直升机把我们这些兢兢业业的正常人狠甩在后
至于前面有板友提到360度绩效考核制度 主管非主管互相考核等等
当然或许可以解决部分问题
但会不会变成 大家浪费一堆时间&纸张后 得到的结果跟原来差不多?
就像现在的平时考核表 设计了一堆问题 一堆格子让主管勾
但如果主管已经打定主意要给你乙了
那一堆格子只是让最后的结果看起来科学客观而已
所以结论
现在的考绩法虽然很烂
但是它可以避免最坏的结果出现
建议考试院节省纸张 不要再恶搞大家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