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就是容易过敏不适的体质
再加上疫苗安全性疑虑
故决定不施打疫苗
之前就知道政府公告
若未施打疫苗2剂完毕者
要每个礼拜提供PCR阴性证明
但今天正式收到人事室通知
有询问过人事室承办人
但承办人也不知道怎么办理
只是把通知发下去告诉大家
想请问有先进知道怎么做的吗?
作者:
ycaa (谷联狂人-欧塔尼)
2021-12-29 19:47:00快筛证明
作者: L12435 2021-12-29 20:29:00
陈时中在今天记者会已经明示,现行规定“不强制,只是要求”,机关依据指挥中心规范只能劝导鼓励施打疫苗,没有强制力的
作者:
ChMWang (我是阿民,阿民是我)
2021-12-29 21:26:00请医师出具证明,送人事,至少有个依据
朋友(私人教育业)用自拍居家快筛照片当证明公部门具体如何,还没消息
作者:
bipiden (回高雄工作,不一样经验)
2021-12-29 23:10:00我们学校做法是没有强制打疫苗,但固定七天自费筛,在试剂上写上姓名,筛检日期与时间跟阴性结果照相给相关单位存查,且不能涂改给你参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9 23:23:00医师出证明?? 以原PO情况去问诊,应该直接说可以打疫苗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1-12-30 01:04:00我同学西药严重过敏(连维他命也过敏)最后还是打了疫苗
作者:
ZIQQ001 (大当家)
2021-12-30 01:38:00自费快筛
作者:
leoth (小猫)
2021-12-30 05:07:00花钱大作战
作者: ginhwa (ginhwa) 2021-12-30 07:15:00
就不要打也不要筛啊,看能依哪条规定把你怎样
作者: L12435 2021-12-30 10:10:00
主管机关态度很清楚,它希望其他机关配合它的政策,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才说不强制,对疫苗安全性有疑虑的人,不用怕你不打疫苗或不筛检会违法,目前法律上就是没有规定你强制施打疫苗或强制筛检的义务。至于其他机关要强制实施,被认定违法后的行政责任自己要扛,应该没多少机关有那个guts硬做。
谢谢大家的建议,目前没有法源去强制实施,只是怕主管不想被上面点名,所以会要我们一定要完成...
作者:
adey40 (风海)
2021-12-30 18:20:00生命最大阿,主管逼就说自己有病,打了怕死,死在办公室就会上新闻被写说单位强迫施打疫苗害公务员枉死
你们很死脑筋耶,你就对外谎称自己打了就好,省麻烦,又没有叫你交出小黄卡,长官怎知道你说谎当公务员不要太乖好吗?这国家亏欠公务员多少事了
不打会有人把你抓走吗?有人敢吃妨害公务?动手一次就告发一次犯罪
作者: L12435 2020-01-01 13:20:00
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本就不是防疫,而是消化那些过多没人要打的疫苗,不然若为因应国际疫情,打两剂AZ疫苗已经有研究指出对omicron变种病毒防护力趋近于零,为什么不把打两剂Az疫苗的拉出来打第3剂、第4剂其他牌的疫苗?每周快筛也很蠢,直接打脸罗一钧副署长去年5月20日、6月11日两度说明低风险地区快筛有70%以上伪阳性机率,将浪费医疗资源的说法,是在表示之前指挥中心拒绝普筛的依据是假消息吗
作者:
LiwaH (珈)
2020-01-02 11:20:00去自费快筛啊,有医生证明似乎也要出示PCR或快筛阴性证明
作者: L12435 2020-01-02 11:40:00
依据疾管署网站上的新闻稿内容及陈时中部长的说明,指挥中心宣布的元旦新制规范就是没有法律上强制力,不打疫苗、不自费筛检,照现行规定都是合法的防疫决策是中央主管机关权责,卫福部已经表示不强制,那就是不强制,不用自己假设、延伸主管机关的政策内容
作者: L12435 2020-01-02 15:44:00
其实重点也不是谁说,是事实上就是如此,政府如果真的想要强制施打疫苗跟强制筛检,请主管机关把法律依据讲出来,还有解释为何有必要实施如此严厉的措施达到防疫目的,让案件能进到法院,让法官来检视有无违反法律保留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宪法比例原则,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依法治理,这里可不是对岸中国
结果不出所料,果然一上班就要求缴交证明,没有强制力也没有意义还花钱的东西,真的不知道在机关内强制的意义是什么
作者: L12435 2020-01-04 12:08:00
意义在奉承上意,避免考绩跟升官版图受影响啊,但法律上的意义就是违法,所以目前也有机关是采取宣导作为,以主管机关之说明为准,而无自行逾越权责加码演出
L大一语中的,政府真的乱来,违法的东西也敢公然公告,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民主国家会发生的事,意识办公
作者: L12435 2020-01-07 17: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