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好意思去一直请教前辈(前辈自己业务也是很忙的,跟我讲话就需要分神)
关于公文处理的时限,我自己查网上的规定自习,但有些文句看不懂,在此请教一下。
其实我思维上不懂的角度大概都类似。
例如,按某规定:
(一)一般公文按“最速件:一日”、“速件:三日”、“普通件:六日”之时限办理;
机关内部送会公文,按传递速别卷宗“最速件:一小时”、“速件:二小时”、“普通件
:四小时”之时限办理;送(收)会外机关公文以速件管制处理。 (二)人民申请案件
依“行政程序法”及本关各类人民申请案件处理时限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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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述文句中的意思(是指规定上的“最慢”需多久而依然符合法定时限门槛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