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大们
我的预产期(第一胎)是10/2
规划
9/13-9/17产前假(5天)
9/22-9/24 特休(3天)
9/27-11/24 娩假(42天)(预产期前5天)
11/25-12/23 特休(20天)
12/24-6/23 育婴留停(6个月)
想请教
1.本来想请职代来处理手头工作比较放心,但我们人事说都是依据实际发生到时才能申
请,且只有育婴假能请职代?(听其他单位可以?这样空窗期我请假空窗期3个月只能请同事
帮忙不行请职代吗?或是应如何修改才能连续请职代?)
2.如果提前生产(在产前或特休时间),是否需另更改申请娩假日期?(会影响人事方面和
请职代作业吗?)
3.不能先用医生的预产期去请假吗?或人事需要依据什么资料才能请职代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