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德遭弹劾 内政部:依规定可续代理宜兰县长
2018-09-18 20:09联合报 记者丘采薇╱即时报导
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于任职高雄市政府环保局长及高雄市副市长期间,兼任“白马花园
屋”民宿及“长安文创有限公司”两家营利事业负责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第1项
公务员禁止经营商业之规定,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弹劾陈金德
。
不过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表示,依照停、解职规定,并没有弹劾这一项,因此陈金德并不
构成解职要件,仍可继续担任宜兰县代理县长,正式首长规定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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