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有些问题想请益,试着用一些关键字查标题但好像都没看到类似的讨论~
疑问如下:
前阵子离职储金修法后,溯及1070701以前的约聘雇人员,并且于本法修正实施后提供107
0701以前已聘用的人员选择继续提拨“离职储金”或“改提拨加入劳退金”,且经选定后
就不能更改。
试着问过一些人事单位的朋友,有些人说当然要用“离职储金”,因为你离职马上可以拿
到钱,改劳退你就要等到60才能拿。
也有一些资深约雇的说“年轻人年资还不高的时候当然要加入劳退”~还说什么“这样就
能累积年资”~
目前搜寻一些网络资讯,虽然有人分析一些利弊,但感觉都是旧资讯,因应此次修法的利
弊分析目前仍没看到太多。
服务机关内的人事单位也只是丢几张纸跟法条给你自己研读,叫你时间内赶快填好画押缴
回~
目前搜寻到网络上的一些优缺点如下:
1.离职储金优点:离职时马上能拿到一笔钱应急。
2.离职储金缺点:年资无法累积,保证收益较低(一年期定存),扣缴金额无法免除所得税
。
3.劳退金优点:年资可累积,离职不影响;扣缴金额免除所得税;保证收益至少两年期定
存。
4.劳退金缺点:离职后也拿不到,一定要到一定年龄才能领。
在这里有几个看不懂的点是
1.所谓“年资”影响的是什么呢?劳退的年资跟离职储金的年资是一样的东西吗?
2.有学长说加入劳退才能累积劳保年资,可是每个月薪资都有扣劳保啊...
3.这次如果选择改劳退金制度,那是不是过去缴的离职储金都会退还并且补缴这段年资该
缴的劳退金呢?还是可以选择不退离职储金,并且自1070701起开始改缴劳退金?(等于
两者并行)
问题有些多,再麻烦各位学长姐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