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cunary (devil red)
2017-10-21 13:24:32接获某机关电洽本人
表示该机关要找一些外聘委员帮忙审查文件资料提建议
每件case 2000元 (出席费) 一年大概3、4件
我问该机关承办人这样有无兼职问题需要签报机关首长核准
对方说这只是零星看几件案子
就像担任采购评选委员一样不用签报
而且也不会发聘函
想请教有无相关函释佐证其所言为是?
我是很想赚点外快
但如果要向上签报的话绝对不会准
我没有兼职数量达2个的问题
主要是我的主管没有这种度量
(他自己也有兼职担任一些类似花瓶的角色 但他对其他人就是没这种度量)
身为公务人员连兼职定义自己都搞清楚,如何依法行政?审查会议若叫兼职,一堆案都要停摆!
作者:
toke (Annie)
2017-10-21 14:35:00楼上好凶...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7-10-21 14:39:00这有怕要按二吗…不明白的事就是要拿来问啊QQ
楼主:
lacunary (devil red)
2017-10-21 15:03:00感谢一楼指教 请问有无相关函释佐证您的论述?
作者:
iotsys (IOT)
2017-10-21 15:27:00如果可以的话,当初真应该接受某些前同事的委托帮忙审法规。
作者:
LongTim (Everyne is NO.1)
2017-10-21 17:27:00哇,1楼好凶哦,以后问题别乱问啊
作者: mikesweetyy (小祖) 2017-10-21 18:14:00
还满多长官会到外面当受聘委员的啊 毕竟做自己单位内是义务 在他单位是出席费的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7-10-21 22:01:00你只有一个老板叫中华民国政府,别机关也是同一老板别机关都敢给钱,你不敢收钱?
作者:
cinsec (cinsec)
2017-10-21 23:47:00今年办过一个会议,是有案件才找委员来开会审议的性质(上次是三年前),其中一位委员找上级机关的人来帮忙,我和他原本都以为只开一次会不算兼职,但后来两边的人事单位知道后都说是,于是对方补签陈长官同意,不过依据是什么就不清楚了(个人经验分享)
作者:
orchide (兰 )
2017-10-22 09:15:00一堆人跑去监考赚监考费都没事了,同理可证,你想想看吧
按前人事行政局86年12月24日台86人正给字第210130号函按件计酬性质及中央政府各机单位预算执行要点所定义之讲授钟点费、稿费、审查费、出席费、监考费及阅卷费,不受本兼职酬劳支给规定之限制。至兼职是报服务机关同意,应视是否符合公务人员服务法第14-2、14-3条规定已正可列举需报机关同意始得兼职态样非属其正可列举态样即属得不报机关同意即可兼职
作者: b9360040 (无欲则刚) 2017-10-22 11:42:00
建议可以先google后不解再问...嘘一楼,以为是在部队吗?
作者:
lingpxs (Kelly Lin)
2017-11-08 18:05:00案件计 跟 专任某机关 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