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区龙安国民小学求才明细
官职等:
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至第七职等
职系:
一般行政职系
职称:
干事
名额:
正取1名
性别:
不拘
机关类型:
学校机关
应征开始日期:
2017/10/20
应征截止日期:
2017/10/25
资格条件:
(一)大学以上学校毕业,具一般行政职系任用资格,经铨叙审定委任第五职等至荐任第七职等合格实授且无特考特用限制调任情事之公务人员。(二)无公务人员任用法、公务人员升迁法及相关法令规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具双重国籍之中华民国国民。(三)具电脑文书处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互联网应用及公文作业系统等。(四)品行端正,服务热忱,并能配合学校需要调整职务,承办文书、出纳或事务等业务。
工作项目:
(一)办理图书管理、登记及分发等相关业务。(二)协助教务处各组业务处理。(三)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安区新生南路3段33号。
连络方式:
(一)一律采通讯报名,请检附下列资料于106年10月25日前以限时挂号邮寄(邮戳为凭)本校人事室收(地址:10660台北市大安区新生南路3段33号),于信封封面注明“应征干事”:1.报名表(请至本校网站(http://web.laes.tp.edu.tw/front/bin/home.phtml“首页\最新消息”下载)。2.公务人员履历表。3.国民身分证正反面影本。4.公务人员考试及格证书影本。5.最高学历证件影本。6.最近一次派令影本。7.铨叙部铨审函影本。8.最近五年考绩通知书影本。9.最近三年奖惩令影本。10.专长证照、英检、身心障碍手册、退伍令等证明文件影本(无则免附)。以上证件影
本资料请采用A4规格影印依序装订,证件不齐全或邮寄逾期者恕不受理报名。另所附影本如有虚伪不实等情事者,即取消资格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二)合于资格者择优于报名截止日后1周内约试,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应征人员不符本校需求时,本校得予从缺。(三)除正取1名外,本校得择优备取后补2名,候补期间为自甄选结果确定之翌日起3个月,另经录取而逾期无法报到者视同放弃。(四)联络电话02-23632077转750人事室。
备注栏:
网址:
http://w2.laes.tp.edu.tw/bulletin/view.asp?ID=3904&showmonth=2&Page=1&I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