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写这么长,我觉得我就是个白痴……)
我完全不反对会计职系里有那种,看心情核章、退件的人物存在,但不要跟我说业务单位
就没有。
会觉得会计这种人比较多,那纯粹是错觉,因为会计要应付的业务单位太多了,各位看看
自己机关里,你的会计窗口一个人面对几个科室?或是几个局处?
你在想想你的窗口上面的主办会计,他对应的是多少人?
所以会计一个烂,就会牵扯到很多科室,不像业务单位的科长再烂,也只有那个科室受苦
而已,但其实会计的烂人不会比较多。
遇到这种人你能怎么办?如果你的主管都看心情退你件,你怎么辫?等他退休 (可惜现在
要等到65岁了),等他调走,不然就找更上面的人处理。(当然你也可以自己调走)
其实会计也是一样的,你以为机关里的会计就不怕你的首长吗?你的首长是会去跟主计处
长嚼舌根或告状的,主计处长听到不会问吗?不会处理吗?会计主任也是会怕的。
再不然,会计主任四年就会调动,撑过四年比起来还是比等退休好一些些。
遇到烂人的解法就这样了,当然也欢迎各位提解法。
扯远了。
先说我真的没读过行政法,法学素养我想我真的没有,就算我现在开始唸、或是主计训练
时教这个,也不会比你们苦读过的人来得强,各个职系都有自己的专业,也不是只有会计
没考行政法,不要特别强求会计是个全才。
现在,我就以我微薄的知识,先给大家看一下会计法第99条:
各机关主办会计人员,对于不合法之会计程序或会计文书,应使之更正;不更正者,应拒
绝之,并报告该机关主管长官。
前项不合法之行为,由于该机关主管长官之命令者,应以书面声明异议;如不接受时,应
报告该机关之主管上级机关长官与其主办会计人员或主计机关。
不为前二项之异议及报告时,关于不合法行为之责任,主办会计人员应连带负之。
为什么会计很机车要你附东附西的?因为会计法第99条第三项说,主办会计要付连带责任
。
也就是说,你自己找死,就算你愿意自己承担后果,会计也可能因为这一条就被你牵连。
但是反过来说,这条其实也保护了会计人员,因为只要表示异议,会计就可以不被波及。
所以最聪明的会计可以这么做:觉得不对就写意见,长官批怎么做就这么做。
出事,就业务单位和长官的事。
会计可以凉凉看你死。
但大部份的会计都有点傻,会想让业务单位和长官也没事。
有个前辈跟我说过,会计是来解除大家的财务责任的,希望我们的章盖下去,业务单位就
不用担心会有事,宁可现在麻烦一点,也不要之后被认为有问题。
支出证明单来核销餐费,可以啊,写意见表示异议就盖章过去了,何必跟业务单位吵这么
久?很多时候我真的宁可动动笔写意见,省下的时间我可以多看很多案子。(不过,根据
经验,愿意花大把时间来说服会计的案子,通常都有鬼(笑))
实际上,什么情况吃饭会不给收据?(我自己想像有这几种可能,对,我靠想像。)
1.店家没有空白收据→这种我去买一本送他都行。
2.店家没有营业登记→其实整张收据上,会写不出来的只有统编而已,那为什么没有营业
登记?那是店家的事,会计管这么多干么?
OK啊,审计去查店家的时候,店家说:很久了欸,我不记得了。
请问业务单位怎么回?
于是会计请业务单位去拍菜单、和点了什么菜。
店家有问题,但至少能证明这顿饭是真的有吃,责任只剩店家的。
如果店家是流动摊贩,依法不用营业登记,那支出证明单上就写清楚,会计看到也就算了
,审计问你时你也可以指给审计看,如果会计还是要求附照片什么的,那理由跟上面一样
。
3.店家有营业登记但不想开
状况一:店家自首没有开收据,审计来查时认为有逃漏税,那请问业务单位有没有协助逃
漏税的嫌疑?
状况二:店家辨解:就没来吃当然没开收据啊。请问业务单位怎么解?
虽然业务单位最后或许可以没事(对不起我没有法学素养,我不知道遇到上面那些问题之
后会怎样),但那过程我想没有人会喜欢,就算会计在会办时写了意见,会计还是会被牵
扯进去(声复时也是会计要汇整,业务单位不写也是会计要催,审计有问题也是先找会计
问……),所以,会计最终还是希望审计看了就觉得满意不要写意见最好。
(虽然支出证明单这种状况我肯定会很坏的送审计看这案啦)
当然,每个会计的想法和个性会有所不同,想像力也会不同,想到的风险不同就会要求不
同的东西来佐证,有的想到可以拍菜单,有的觉得把店面也拍下去比较好,有的请店家写
领据当证明,有的会觉得几千块我赔得起,就放胆盖白章下去,有的就会坚持到底,死活
不肯让步,有的其实不知道这样会有风险,就傻傻盖下去。结果就是,各单位的要求会不
同。
但会计都知道最底限是要保住自己,行有余力才是去保住业务单位。如果你发现你补了一
堆东西之后还是有事,那代表这案会计光自保都有困难了,无暇顾及你,或是涉及你的专
业,会计不懂,当然,也有可能会计没有发现还有问题(会计没有这么伟大,我们连计算
机都会按错)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说:会计你们不要来保业务单位了,我们不想要!
可以!
这种时候请有种一点,拿着案子杀到会计主任面前跟他说:你少在那里给我一直退文,我
他X就是不想补件,你就给我把意见写下去然后盖章!
如果会计还是不盖章,就去跟机关首长讲,让机关首长去处理啊,前面说过了,会计主任
也是会怕的,所以,就勇敢的朝长官的办公室前进吧!(对付烂人不就只能这样吗?) (…
…咳,会计背后有山的就自己看着办,有好方法请分享,很多人有需求)
觉得会计没有法学素养,就打脸他啊!会计都敢退文了,你不敢写签反驳吗?法条一条条
列下去,有什么好怕的?你会输吗?与其花时间争执,不如打笔仗,白纸黑字看谁输谁赢
,机关首长还是会有点脑袋的。签完会计还会跟你要一份来收藏当护身符。
但是,麻烦不要又要叫会计不能写意见又不愿意听会计的,要往火坑跳请自己跳,不要拖
著会计陪葬,薪水就这么少,我们不想赔钱。
审计会看会计有写意见的案子?你就站得住脚,你怕什么?
你怎么对其他人,就这么对会计,不用因为是会计就特别忍气吞声,真的,因为会计真的
不是万能,我们没有思考到的点,也许真的是长期以来累积的遗毒,每个新手都是先看前
人怎么做就学着怎么做,我们已经习惯这么做很久了,我们也许没有察觉到世界已经不一
样了,或是规定改了我们没有注意到,会计的审核规定很多,光“支出标准审核作业手册
”就这么厚了,还不一定包含各种情况,当有人挑战会计的时候,会计才有可能察觉,甚
至发文去问主计总处,也许就你一份文,可以解掉很多机关的琐事。
(我也被挑战过,有赢也有输,但我很谢谢愿意拿法条来挑战会计的人)
现在主计总处有在推简化核销程序,但说真的,如果没有人提出什么东西觉得很多余,那
怎么简化?觉得不合理就提出来,各自表达各自的想法,彼此找到都能接受的作法,才能
创造双赢。
另,欢迎大家转职系来会计,这大概是全国唯一一个只要七职等且不用经过人民选举,就
能当主管“呼风唤雨”并享有“治国”权力的职系了,这么好的职系,不转吗?而且我也
看过一转职系就是主任的(没山喔~),没这么难,考虑看看吧?版上很多人很需要只盖白
章一点也不机车的会计主任,加入我们吧!(笑)
最后,这世界有一点很公平,就是当你觉得会计超机车、超烦、超讨厌的时候,其实会计
心里也觉得:遇到这种业务单位真的很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