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是主计治国?

楼主: wgc (ttt)   2017-10-10 00:52:38
身为一位潜水已久的键盘主计人员,贡献一下6年来的公职主计人员拙见。
还请不吝指正。
1.我觉得政府机关目前的运作主要还是以防弊为主,效率是其次。
(当然防不防的了是另一回事)
支出凭证审核(这一串文主计人员被鞭的主因)、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都是为了防弊。
像是你家自己买东西、记帐会用这些规范吗?
自己买东西拿发票是为了对奖用,没发票的商家也不会跟他要收据。
记帐主要是记数字,今天吃什么、买什么花了多少记一下数字,
也不会一一贴凭证。
采购法就更瞎了,买什么型号、要跟哪个店家买,自己做一下功课
直接买就好了。是怕没钱,有钱还用搞那么多事?
重点是今天是政府的钱,不是你家的。所以麻烦的事一堆。
当然今天如果政府机关要充分信任大家,把公家的钱当自家的使用,
我也乐观其成。对主计反而更省事。
但实际上稍有规模的组织都不可能这样搞,因为根本没内控,
风险太高,人性本善还是经不太起考验的!!
私人企业可能还会在防弊跟效率之间做点取舍,政府机关就1块5块也要
跟你算的清清楚楚退来退去的,常常也觉得很没意义,但规定就是这样。
毕竟这是政府机关,不事私企,也不是你家。
2.如果支出证明单是这么好用、万用的合法凭证。
那应该就不需要其他种类的凭证了。
这很容易会变成像第一点说的,使用自家的钱在记帐的状况。
虽说不一定会有弊端但就是风险较高。
举个极端的例子:我是承办人一年就用一张支出证明单核销掉全年业务费
(假设机关也准许代垫)。 这样承办人应该很方便吧! 一定会有弊端吗?
也不一定呀,看个人操守。像第一点说的风险就是高呀!!
所以实务上支出证明单的使用是很限缩的,需特殊情形不能取得凭证。
那当然要多特殊?怎样才算特殊?可能见人见智。
但如果太浮滥就会变成上面举例。大家都来用支出证明单!!没内控。
以我粗浅的经验只遇过:菜市场买东西、路边摊贩、跨国外汇、信用卡手续费
等。具有金额小、实务上难以取得凭证的状况在用。
(欢迎各同业分享其他遇过的情形)
否则至少会请商家签领据。外部凭证总是比支出证明单这种内部凭证
具有内控效果。
3.特别费现在规定是检据核销,还是要有该有的凭证。
早期有领据核销的,首长签领据好像可以领一半。但这还是公家的钱,
核销方便但还是要用在公务上才对。
大家也都知道后来因为特别费弊案,前总统们、一堆民代都中招。
所以人性通常还是不太能考验的。
4.很多规范都是法规、函释规定,不一定是主计人员龟毛。
(当然喜欢卖弄职权的人哪里都会有)
法规、函释那么多、杂。都是立法机关、上级单位所订定。
小喽囉只能遵循。
如果业务费都来改成领据核销,大家都方便也不用退来退去,
主计人员也省事,准时下班,大家都开心呀!!
但目前政府机关的很多规范,感觉一切还是以防弊为主!!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0 01:06:00
防弊为主....?不同承办人解释不同的情况,可以说明一下和防弊的关系吗?不过"效率"是排很后啦会有解释不同的情况,不就函释太少,沦为承办人心证吗?会计现在是查税、政风三位一体了吗?支出凭证使用是限缩的,但是不是该规定清楚,得/不得使用支出凭证的情形?否则又是各会计人员自行认定
楼主: wgc (ttt)   2017-10-10 01:33:00
这么想用、都用支出证明单,我也乐观其成。不过我想立法者、主计总处应该也不敢放那么宽!!法规给一点弹性认定空间,你要他再规定清楚,那还叫弹性吗?不过还是强调:主计人员不是都希望规范严一点。如果规范放很宽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0 01:43:00
弹性的结果是会计人员任意解释,承办人无所适从,既然要防弊了,何不制定清楚,不要让人以为可钻漏洞?
楼主: wgc (ttt)   2017-10-10 01:44:00
主计人员反而既轻松又没责任。欢迎多跟总处与立委反应来放宽
作者: nlevta (生活大变动中...)   2017-10-10 01:45:00
应该是主计人员常把问题丢回承办,不肯请示如何处理吧会计一旦请示,主计总处自然要回答统一解释,不是吗?这关总处和立委什么事?
楼主: wgc (ttt)   2017-10-10 01:49:00
才不会常常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
作者: woodyj (woodyj)   2017-10-10 02:18:00
防弊?那公职人员的核销规定敢不敢提案要改到最严?
作者: ssarc (ftb)   2017-10-10 02:22:00
规定清楚? 规定是承办人规定的吗? 上头不愿意立规定结论当然是不同承办人解释不同的情况,都当公务人员了还不懂吗与其抱怨一线审核,靠杯大头讲清楚才有用,不过大头愿意吗
作者: silentocean (宁静海)   2017-10-10 08:34:00
问题是很多主计都拿不出法规或函释说明规定
作者: d88647511 (Ricky Rubio)   2017-10-10 09:56:00
防5元,轻放五亿的防弊制度
作者: sinotrade (YAP)   2017-10-10 11:09:00
防便当钱是很厉害啦,但几百万几千万虚掷浪费掉的预算,不知道要几个主计“用心审核”的便当才填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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