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之前我待的地方
我的认知
加班 就是加班费 或是加班补休择一行使
两者原则上并没有关联
加班时数则是每天4小时 每月20小时为上限
又因为之前单位
加班费不多 换算时数都在20小时内 所以没啥问题
之前有人说 换算时数 就是你加班时数上限
但我爬文好像也是错误说法
若是没加班费的单位 岂不算不出加班时数了 版友也有纠正
后来我换地方
他们加班费比较多 变成四千多
问前辈他们的算法
就变成
四千多除以你的时薪 所以变成25小时
你要加满25小时 才能领满加班费
同样若是换成加班补休
则也是有25小时可以休假
我是觉得很怪
因为就我的认知 跟爬文
你的加班时数应该就是20小时 而且加班补休 应该是跟加班费时数无关
为什么还是很多人说法都是两个是互为上限呢
想问一下有没有当人事的板友 可以解惑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