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DK2815 (SIDK2815)》之铭言:
: 起诉书全文图片版来源:
: https://sosreader.com/mia-lee-ming-che/
: “中华民国请注意:阅李明哲案起诉书有感”
: 苗博雅 2017/09/12
归纳起诉书几个有趣的点:
1. 毫无提及台独
起诉书全文仅提及“鼓吹多党轮流执政”、“宣扬西方政治体制”。
这些文字,跟民主比较有关吧。
不知道那些提到李散播台独思想,是从哪里作功课的?
要嘛散布不实言论,
要嘛是从内部管道取得李的教学资源,
还颇有思想疑虑的呵呵。
2. 所谓的教育培训一责,也只有谈论政治事件,并未讨论如何实施计划书
在举证质证时,分配给李明哲的教育培训一职,
也只是负责担任"围观华南"QQ群的群主,
以“公民学堂”的形式,不定期的在群里面以文字的形式进行演讲、发表。
3. 追诉犯罪期间是2012年~2016年
李在2013年就退出群组。
如果李真的罪大恶极,中国何必忍到2017年才处理此案?
反倒是中国言论自由越来越紧缩,杀鸡儆猴的意味比较浓厚。
话又说来,
中国是否有管辖权,可以管到台湾人在台湾的行为?
不管你人在哪里上网,
中国、台湾、日美西欧……
当你在网络上发表跟中国有关的政治言论,
中国都能够宣称他们对你有管辖权吗?
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道,
其他国家政府应该是不会鸟中国的。
假设中国真的有这个案子的管辖权,
那‘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条刑法是否违反基本人权?
而颠覆国家政权罪作为刑法,一致性在哪?规范性在哪呢?
作什么会被判,判的结果是可预期的,才是有规范性的刑法。
我说的大部分参考自讲座“你,会是下个李明哲吗?”,
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直播录影:
https://goo.gl/n46i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