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铭言:
: 台湾有个资法
个资法第十六条
二、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
如果有医事人员因自身权力,取得完整名单后,将名单公开在网络上面任人下载?
而个资法属于告诉乃论,迫于社会环境的压迫谁会去告呢?
可预见的结果大概是数千到数万人因个资被公开被迫自杀、失去工作等等
公开资料的医事人员依然于医疗单位工作
2006胡志强病历被公开就是最好的例子不是吗?所有涉案的医疗人员全部不起诉处分
反正被抓的时候说不小心放在网络上的就好了
在说谁能确定名单里面没有高官,搞不好有首长级的人物
即使公开了就说人民有知的权力就好了
在来如果放置云端遭到骇客窃取呢?这世界上没有攻不破的防火墙
其他如堕胎资讯那些被公开怎么办?
讲白了其实是某些医师的道德操守令人质疑,更别提还有很多非医师的从业人员流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