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一例一休, 左派, 与右派.

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11-07 03:50:03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铭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铭言:
: : 标题: Re: [讨论]一例一休, 左派, 与右派.
: : 时间: Fri Nov 4 20:34:32 2016
: 全篇避重就轻
: 持续放射相信我光线~~
在我可以确认的范围内,
这是你第二次把我著作的文字, 未经我同意就转到八卦了.
希望你稍微自制一下.
: : → hamasakiayu: 现制一例,有这七天假,现在一堆人都在放了,谢谢 11/06 15:38
: : → hamasakiayu: elmotze只敢拿去年旧制比,不敢拿今年现制比较 11/06 15:39
: : → hamasakiayu: 要不要拿三十年前的旧法来比较更爽啊? 11/06 15:39
: : 今年多放的状况是法规修正过渡下特有的, 但法规不保障此一待遇.
: : 52例52休19国定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制化过,
: : 你也不能把优于劳基法待遇伪装成劳基法基本待遇来讨论.
: 你在说啥鬼?
: 在去年旧制双周84hr时就有19天国定假日
: 在年末修法改成单周40hr时
: 国定假日的修正并没有通过
: 如此,现制就是,单周40hr,一例+19天国定假日
: 什么叫做法规不保障这此一待遇?
: 而52例52修+19天国定假日
: 这就是一例一休+现行七天假
: 本来就还没有修法完成
: 什么叫做优于劳基法待遇伪装成劳基法规定?
: 我原文有用一例一休+七天假去计算过假日与工时吗?
: 大人,el在说谎啊~~
→ hamasakiayu: 就已实行周休二日的企业而言,一例一休对他们根本不 11/06 14:30
→ hamasakiayu: 会增加成本,反而是把现行七天假砍掉会减少他们成本 11/06 14:30
因为你把自己的文章断章取义, 漏了这一部分.
加上你的这两句话, 你的文章看起来就是
"现有周休二日的企业, 一堆人在放这七天假".
如你所言, 现有制度就是52例+19天国定假. 所以
"现有周休二日的企业, 一堆人在放这七天假",
这就是我所称的法规不保障.
: : → hamasakiayu: 看看你那个方案A,你是从去年穿越来的古代人吗? 11/06 15:40
: : → hamasakiayu: elmotze你为什么故意隐藏一例一休比现制会多56hr工时 11/06 15:41
: : → hamasakiayu: 故意用去年双周84hr比较,来营造一例一修工时下降? 11/06 15:41
: : 本文第二大段已有说明. 你是故意装作没看到??
: 你说明了什么毛?
: 你整个A案就是旧制的双周84hr
: 后面讲一堆可能违法与资方过度解读的状况瞎扯
: 是说,我们讲好的前提不就是资方必然守法不钻漏洞吗?
: 还是你以为一例一休+砍七天假这么完美
: 一点漏洞都没得钻?
: 要讲古我还可以说原始一例一休版本加班费比现在版本少了一半
: 被劳团骂说毫无意义
: 对啦,大概又是贪得无厌的贵族劳工在那边乱了
: 要不然原本0.66的加班费就好棒棒囉
1. 双周84hr也好, 单周40hr也罢. 他们都是52例19国定假.
他们的问题是类似的. 就是工作时数不够填满工作日
双周84, 每年只要273天就可以填满; 单周40, 每年只要260天就可以填满.
但52例19国定假的法定工作日是294天. 这表示剩下的21 or 34天,
雇主都可以透过工时配置做好做满,
而且法规规定的加班费都比多请一个人便宜.
也就是说, 高工时的环境始终存在.
我应该有向你说明过. 国定假日扣不到8hr是由来已久.
这个问题老早从双周84hr开始就已经存在了. 底下会进一步说明.
2. 105年01月~105年08月受雇者平均正常工时是161.7小时/月.
上面资料出自劳动部105.08统计月报, 也就是八个月共1294正常工时.
八个月243天折合34.7周, 法定工时1388小时.
1~8月有10天国定假(不包括预定砍掉的部分)
照你的理论, 应该可以减少80小时的正常工时.
1388 - 1294 = 94小时, 这正常工时比法定工时少的94小时,
可能是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1. 国定假日
2. 劳工请休假
3. 非全职工作者(工时低于劳基法规定者合并于此)
也就是可以建立为以下的数学模型:
(国定假日减少时数 + 劳工请休假减少时数 + 非全职工作减少时数) = 94hr
假如10天国定假日减少了80hr,
就算就算在所有人都是全职工作(减少时数为0)的假设下,
也要每人平均2/3年内只请了不到14hr的休假, 才能达成国定假日扣8hr的目标.
但是每人平均2/3年内只请不到14hr休假的可能性很低,
也不可能所有人都是全职工作. 这表示国定假日其实扣不到你宣称的8hr.
3. 即使雇主都完全遵守劳基法, 若法规本身存在漏洞,
就表示雇主可以用完全合法的方式去规避国定假日.
现有制度下, 国定假日排0.5hr是完全合法的, 你无法否认.
: : → hamasakiayu: 且说我要求elmotze提出一例一休的配套方案 11/06 15:42
: : → hamasakiayu: 政府预计怎么样因应因el所谓的供需原则而倒闭之企业 11/06 15:42
: : → hamasakiayu: 与失业之劳工,这叫莫名其妙要求? 11/06 15:42
: : 本文第一大段已有说明. 你是故意装作没看到??
: : 你要反对52例52休12国定假可以, 但是以下两个你自己选一个:
: : 1. 维持52例19国定假, 然后高工时问题依旧.
: : 2. 坚持52例52休19国定假, 由底层劳工去承担较高风险.
: : 有风险就要有完美的配套?? 照这样滑坡下去, 劳基法整部废掉就好啦.
: : 反正只要法规规定了基本待遇, 就有风险, 就必须要证明配套完美才能实施.
: : 你都不知道你现在用来质疑的论点是基于滑坡谬误??
: 滑坡谬误是建立于相关性低的时候才能这样指涉
: 问题是 你多篇原文一直在说所谓的供需原则
: 表示七天假会让资方倒闭,大量让弱势劳工失业
我觉得这是你的错误认知.
因为我并没有就七天假可能会使多少资方倒闭做出猜测,
我只是单纯的陈述多七天假的风险比较高而已.
: 我问的是现行一例+七天假,改成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 增加了整整52天休假日(52>7),只少了七天国定假日
: 对必须要营业六天的企业而言,大幅增加了人事成本
: 依照你el神秘的供需原则理论来看
: 远比现行七天假更容易造成让资方倒闭,大量让弱势劳工失业
: 同样都是增加资方人事成本,你说七天假会让人失业
: 我说一例一休也会让人失业你怎么解释?
: 你居然反过来说我滑坡谬误?
: 是说你是不是连滑坡谬误的定义都搞不清楚了?
: 或者你可以论证一下一例一休增加52天休假日怎么样对于企业而言毫无影响
: 再说你所谓风险比较高
: 我不断在问 请问政府有拿出预估数据出来吗?
: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导致倒闭的企业与失业的人数
: VS
: 一例一休+七天假,导致倒闭的企业与失业的人
: 没有这种预估数据 请问风险比较高到底高多少?
: 社会救助网能不能承受?
: 你之前给我的回应是 el:反正是民进党自己提的政策,后果他们会负责
: 这叫啥? 跟吴秉叡说的:不爽不要投
: 有什么两样? 而吴秉叡还跑出来道歉了
: 结果el还在大招连放是案怎?
: 再者 现制一例+七天假你说是高工时这点
: 我在上几篇文章已经回应了
: 总工时不论如何都会比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少掉56hr
: 这点你el有敢回应过吗?
: 有,拿旧制双周84hr跟我们说改成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工时减少 = =
: 至于加班部分
: 如果一个企业原本就需要高加班时数才能应付他们的工作量
: 你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 并没有将全月加班时数给降低
: 该上六天班的企业,即便加班费变多
: 结果还是88888+8,单周48hr
: 甚至比原本的77777+8,单周43hr多5小时,更别提少了七天假
: 这点你彻底回避
: : → hamasakiayu: 我已将工时与假日不同方案都分开计算给你看了 11/06 15:44
: : → hamasakiayu: elmotze你拿个去年旧制来说我没通盘比较? 11/06 15:44
: : → hamasakiayu: 当年不论WTO或者是服贸都有预计冲击产业之数据 11/06 15:45
: : → hamasakiayu: 学者专家也有要求提出相关之配套 11/06 15:45
: : 现行的劳基法就是52例19国定假, 周40工时.
: : 也就是这部劳基法, 造就了台湾的高工时问题.
: : 你说我不能拿现行的劳基法来比较, 那要拿什么来比较??
: 你回头看看你自己的A/B/C案写的是啥鬼好吗?
: A案:旧制双周84hr
: B案:单周40hr+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 C案:单周40hr+一例一休+七天假
: 你有拿现行劳基法吗?A/B/C案哪个是劳基法现制?
: 一例一休是过了吗?
: 还是现行制度是双周84hr?
: 对于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我之前文章也有分成三点讨论
: (原本有周休二日的企业跟他们无关,反正继续周休二日)
: 1.让原本没周休二日的企业变周休二日,假日变多,工时多56hr,加班费没多
: 2.让原本没周休二日的企业维持原样,假日变少,工时多数百小时,加班费变多
: (再分全放4天,跟没放到4天两种)
: 你现在还有脸跟我说高工时问题?
: 你说假日变多这有可能,但政府没公布预估比例
: 你说加班费变多这有可能,DPP党团版休息日上班1hr,能拿8hr钱
: 可你说解决高工时问题?
: 理想状态比理想状态
: 就是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比现行劳基法多了56hr
: 如果不拿理想状态互比
: 我一样可以拿现制一例部分企业88888+0
: 跟你一例一休的88888+8比较,单周工时更提高达8hr
: 这样的比较有意义?
成本上升/需求下降同样适用于加班成本/加班需求.
而且优先解决这块是很合理的.
加班成本比多请人还便宜, 怎么看都不正常.
: : → hamasakiayu: elmotze面对我只会用相信我之术? 11/06 15:46
: : → hamasakiayu: 我这样质疑新政策叫做天经地义,懂? 11/06 15:47
: : 你可以不用相信我.
: : 我讲的不过是一些事实, 信不信由你.
: : 你要相信月亮比太阳大, 还是狗屎比臭豆腐香, 都是你的个人自由.
: 你的事实是刻意拿旧制双周84hr比较
: 然后想要制造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后会有比较低的工时
我应该有强调过, 52例52休12国定假主要压低的工时是在"延长工时"的部分.
52例52休12国定假和52例19国定假的法定工时, 实质上并没有多大差异.
制度面上则是完全一样-都是每周40小时.
: : → elmotze: 不需要. 同等条件下52例52休19国定假风险就是比较高. 11/06 18:49
: 同等条件下
: 一例一休+砍七天假的风险 就是现行一例+七天假还要高
: 你怎么解释?怎么护航?
: 如果不用特殊配套的社会救助网能解决
: 凭什么再多7天不能解决?(一例一休+七天假)
: 数据在哪里? 这点你始终回避 不断放出相信我之术
: 问题是为啥要相信你,要相信政府?
: 人民对应政治的基本就是怀疑
: 这是我基本的理念
: 尤其连掰个数字都懒的人,更没有可信度可言
假如你要主张52例19国定假, 那就是维持高工时环境.
假如你要主张52例52休19国定假, 那就是额外风险.
风险比较高就是比较高.
不是你质疑比较低的一方没有精确数据,
或是认为比较高的一方也能用同样方法解决,
就可以否认风险比较高这个事实.
我的论点只需要评估相对风险就可以建立.
所以我建议你省点功夫, 不用浪费力气在质疑这方面.
当然, 你也可以不相信经济学供需原理.
我说过, 要相信月亮比太阳大, 还是狗屎比臭豆腐香, 都是你的个人自由.
: : → elmotze: 或者你也可以配套不足为由, 要求维持52例19国定假. 11/06 18:49
: : → elmotze: 日后有任何劳工过劳之类的靠邀, 就麻烦你去挡了. 11/06 18:50
: : → elmotze: 选择不需要完美无缺, 只需要它相对较好就可以. 11/06 18:50
: : → elmotze: 你可以不用相信我, 但选择你还是得做. 11/06 18:51
: 这叫消极抵抗?
: 那修法过后,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上路后还是有劳工过劳的靠邀
: 请问你要挡吗? 你拿个毛挡啊
: 现在一堆人就是要求把法案撤回重新讨论
: 结果就是在短时间内绝对是维持现状,现行一例+七天假+单周40hr
: 这选择不就很明显了?
: 只有资方团体在那边压迫政府必须要赶紧通过一例一休+砍七天假
: 原因不是因为一例一休好棒棒
: 是多了这七天假他们在不爽
不是说对方才是猪, 就代表你不是猪.
劳基法工时制度的改革是为了逐步减少工时而做的.
你要维持现状, 就是放弃了对减少工时的努力, 不骂你骂谁??
假如52例52休12国定假上路后, 工时还是过长,
只表示雇主愿意出更多钱去买一样的工时而已.
就算一样过劳, 至少钱比较多, 不是完全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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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整串看下来, 我发觉你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主张有严重的自相矛盾.
你在试图反驳52例52休12国定假的风险较低时,
就拿52例19国定假的风险更低来说嘴.
(52例52休19国定假的更高风险就被你无视了)
但你在试图论证52例52休12国定假的工时较多时,
却改拿52例52休19国定假的工时较少来说嘴.
(52例19国定假的加班加到爆就被你选择性无视了)
简单来讲, 你在52例52休19国定假和52例19国定假两个极端的立场跳来跳去.
你自己当然怎么看怎么完美, 但实际上只表示你写了一堆废文.
假如你觉得52例52休12国定假不好,
却又不愿意试图去证明52例19国定假或52例52休19国定假比较好,
那我建议你提出一个具体的方案.
不要这个也不好, 那个也不好, 结果自己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好.
作者: lifefussing (无病呻吟)   2016-11-07 08:01:00
还在跳52休工时wwwww就跟你说了你所谓"52休"对一般劳工来说根本看得到吃不到,你到现在完全不敢回答这个问题wwww因为这个问题会推翻你所有论点 颗颗另一方面,对于一例一休,资方的做法是砍底薪跟砍奖金,你所谓的休息日上班可以让弱势劳工多赚钱的论点也被资方打脸,现在是休息日没得休,底薪跟奖金还要被砍,你所有论点根本节节败退wwwww而且底薪只要一砍,真的有休到"52休"的劳工领到的更少,这一例一休根本只对资方有利还“风险”咧 笑掉人大牙wwww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21:00
你们二个人的论述,同样都有部份的漏洞,只是你们都忽视了其实最大的差异在于,双方认定的基准点不同,你认为基准点在于2016(砍七天假),而h大则是在六月过后(还回七天假基准点不同,导致结论的不同。用一例一休,资方会砍底薪跟砍奖金…这种论点才是笑掉人牙如果怎么改,资方都会变相…,那就不要改了,那你讨论法案内容做什么,反正又没有用…反正资方会…要讨论就用同一个标准来讨论:例如正常的企业,遇到原制、一例一休、二例时怎么做,坏心的资方遇到原制、一例一休、二例会怎么做。 如果坏老板会因为一例一休砍底薪、奖金,那么多了七天假、他一样也会砍底薪跟砍奖金…同样的底薪只要一砍,那放七天假的劳工领到的也更少…不要再用双重标准去比较不同方案了。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48:00
资方之前跟林全会面时就有讲如果休息日的加班成本不降低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48:00
rwhung 这就是纸上谈兵不懂的地方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6-11-07 09:48:00
国定假日移到其他时间变成正常上班日,应该也要发加倍(39条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49:00
52休是固定的, 很容易靠每月的奖金去调整, 七天国定假日是分散的, 月薪制不容易调整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49:00
这样一来还算是我们故意抹黑资方吗?你以为他们现在为什么会强烈欢迎赶快过一例一休跟砍七天假?应付策略已想好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1:00
看赖正镒的态度就知道他欢迎哪一个了到底是你笑掉人牙 还是赖正镒笑掉人牙?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1:00
早前资方还直接跟林全要求降低休息日的加班倍数呢,现在不用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53:00
原式,一例一休和二例,都是每周40时,结果你认为一例一休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3:00
结果现在不仅没有降低工时,可能连本来没加班的人也被降低本薪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4:00
说实在 我不绝得 一例 一例一休 二例 有太大差别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4:00
完全失去降低工时或赚更多钱的用意,劳工双输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5:00
如果采一例一休加不砍七天假至少还有降到工时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5:00
二例在某些特定其况会造成调整困难 但不容易发生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56:00
不管是什么制度,只要不砍工时都会降到工时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6:00
我们不是假设资方会犯法,而是他们一直在想办法违法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57:00
七天假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7:00
劳检罚则都没去检讨产生法案当然资方继续违法反爽爽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7:00
不, 这些调整还不算违法喔真的违法都还没谈到呢XD
作者: lnmp (统一狮总冠军!!)   2016-11-07 09:58:00
现在就只是一直想砍都没配套,可笑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8:00
调低奖金哪里违法了, 劳工局都说奖金不一定要发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58:00
劳检罚则请分开讨论(但政府要都要处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09:59:00
几例几休都一样 砍假是实实在在的被砍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09:59:00
增加七天假,最后还不是会从(年终)奖金扣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00:00
年终砍 坦白说有可能 但说真的 无感 本来就不用发啊年终从来都不是制度内的东西 无法讨论制度为何变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01:00
所以我讲了,要用变相调薪、减少奖金的方式针对一例一休,根本就是双重标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02:00
哪里双重标准? 每月固定的奖金是制度内的东西你讲的年终可不是会保障年终的公司 通常都是待遇比较好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03:00
... 你现在根本就在跳针,如果企业一例一休会变相调薪,他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03:00
你宣称要照顾的 条件比较差的劳工 哪家有保障年终?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04:00
为什么同样每周40时,一例一休会,原制度、二例就不会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04:00
谁跟你讲不会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05:00
和你讨论好困难,我根本搞不懂你想表达什么…和上次和你讨论一样,又到进入无限循环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08:00
你不觉得是你的问题吗?上次我二例有可能无法调整 你说不可能 我举了一个例子 你又说那个例子是黑天鹅在40小时框架下,要休几日又不影响成本, 本来就是很容易调整的, 只是你给更多限制, 调整难度越高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0:00
老板会不会变相薪,这个我在八卦就回应过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0:00
我是不知道你回什么 不过现实就是会 而且开始作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1:00
七天国定假日你说可能砍年终 那当然也是有可能但每月固定的底薪奖金是制度内 年终是制度外砍哪一个权益伤害比较大 需要我讲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1:00
但即便发生那种状况,也是在非正常情况之下(如果正常情况)都会发生,企业就要用额外请劳工的方式来解决。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2:00
你凭什么说非正常?企业不可能额外请劳工解决 遇到黑天鹅99.99%是违法解决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3:00
........ 又来了…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3:00
事实啊 又来什么?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4:00
‘同样标准’这四个字很难懂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4:00
其实不用讲那么多 赖正镒的态度说明一切你去问赖正镒 他为啥愿意用一例一休换七天假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5:00
那个例子只是要让你了解 限制越多越难调整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5:00
有那么难懂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6:00
赖正镒是你爸还是我爸? 我去问他…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6:00
一年遇到一次又怎样? 是不是遇到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7:00
你这个问题就像说出门有可能会被雷打到,那么都不要出门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7:00
赖正镒对一例一休跟七天假的标准就不同了啊XD差太多了吧我只是要跟你说 限制越多 越难调整谁叫你不出门了?谁之前在那边跳针说不可能出现二例调整不了的情况?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18:00
限制越多 越难调整?? 所以呢?? 你想表达什么???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18:00
一开始说不可能 调给你看 又在那边跳针说那是被雷打到我想表达什么 我在八卦就跟你说的很清楚了工时制度不是像你这样纸上谈兵 在那边算一个月上班多少天每天能加班几小时 就能算出来的你从头到尾就只会纸上谈兵纸上算出加班一定塞得下 就跟我说不可能 结果呢?我是不是找出一个例子证明塞不下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20:00
我上次及这次和你讨论的感想就是,你很喜欢用长串的讨论去表达几句话,就应该能讲清楚的 论点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21:00
我一开几句话简单表达 是你在那边坚持不可能的好吗?我一开始就说限制越多越难调 你说不可能我只好调给你看啊 这也是我错? XD事实证明,谁错? 工时是像你这样, 一个月有多少天所以塞得下多少工时就能算出来的吗? 都不用考虑排班状况?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24:00
你自己回去看那串讨论…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25:00
还在那边跳针什么同样标准 一个体制内的奖金 一个体制外的奖金 标准哪可能一样要看什么?你那时说既然一例一休可以调整工时薪资制度去平衡那二例一样可以这样作我回你二例有可能放不下这么多工时(因为可上班天数少)你说不可能的, 不是吗?结果呢?的确可能发生46小时塞不进去的情况, 对吧?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29:00
你那个例子的不是平日工时,而是‘加班’你知道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0:00
那个不叫加班 叫延长工时 你知道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0:00
就是‘确实会’发46小时‘加班’塞不进去的时候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1:00
好 延长工时…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2:00
而且也没有所谓平日工时, 只有正常工时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2:00
所以呢?? 我坚持不会发生但发生了… 然后呢??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3:00
因为有黑天鹅! 所以二例好棒棒!!!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4:00
所以1.工时制度不是你这样纸上谈兵就可以谈出来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4:00
BINGO!! 你高兴了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5:00
\IBIZA/\IBIZA/\IBIZA/\IBIZA/\IBIZA/\IBIZA/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5:00
有人崩溃了XD2.并非像你说的 一例一休能调整 二例就不可能不行3.我从头到尾都没说二例跟一例一休谁好的问题 根本就都是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6:00
然后呢??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6:00
假货有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7:00
接着了?? 你还有要表达什么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7:00
怎么会有人崩成这样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8:00
我只是要把你的话题结束而己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39:00
用崩溃结束话题?真是一绝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39:00
因为讨论这些没意义明明几句话能讨论的事情,要扯上半小时(上次)我不是每次都有那种心力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1:00
我笑了 讲的好像只有我单方面扯 不知道是谁一直坚持不可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1:00
尤其是怎么都在别人的讨论串里,去讨论别种事情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2:00
如果是针对原PO的内容讨论就算,偏偏又不是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2:00
你不要每次都要凹到底 就不用扯上半小时了啊XD你不要每次都要凹到底 就不用扯上半小时了啊XD这次也是一样 凹了半小时 结果说用崩溃结束讨论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3:00
你自己回头去我们当时的讨论,就会发现我们那时有多跳痛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3:00
你要回原本内容也是一样啊 为什么赖正镒愿意用一例一休换七天假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5:00
IBIZA: 我一开始没有认真去排时数 <---这就是重点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5:00
原来这是重点喔?XD 我一开始不就承认我第一次并没认真排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6:00
IBIZA: 我举的这个例子没算好啦XD 11/03 18:30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6:00
只是我不知道谁会上到而已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7:00
而且成功打到了喔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7:00
所以,你再回去看当时我们的讨论,就觉得很扯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8:00
rwhung: 你一生中遇过几次一个月只有12天的工作情况??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8:00
到底谁扯啊XD 既然有可能排出 当初就别说不可能啊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49:00
如果你没说,那是你设定的,我真的会以为,有这种公司…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49:00
遇到连续假期就少于12天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0:00
我那天真的以为这是真的班表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0:00
我笑了 上次八卦版我已就说我没遇过了 你现在还在以为?“真的以为”?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2:00
的确排出来了啊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2:00
那不是‘排’出来的,是‘设定’出来的…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3:00
你上次就已经到那是没遇过只是排出来的我认为你现在的态度才是假造默认班表有什么不对的? 讨论劳基法案例本来就常常规画班表来讨论是否合法啊哪来那么多实际案例可以讨论讨论劳基法 本来就是常常得要规画一个班表 看他能不能合法 你没作过相关工作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5:00
因为那个班表很奇怪,因为正常公司遇到较多的休假日月份,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5:00
我作ERP系统 一个班别假设几十种状况下去跑是再正常不过奇怪? 本来就多的是千奇百怪的班表不用奇怪的班表 怎么测试出勤规则跟系统有无违法可能?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6:00
班表一定会特别排过,而且会避开休假在一起,以免出现空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6:00
就跟你说工时百百种 不是只有已以为正常的那几种没有什么“正常”的  能排出来的都得要合法才行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7:00
但是他合法 有可能出现  谁说“不可能”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7:00
我真的、真的,以为那班表是真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8:00
我知道是你排的,但我以为这是真的有人是这种休法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0:59:00
挖 现在又变成知道是我排的了XD休法是真的啊 为什么不是?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0:59:00
果没遇过,排这个目的是做什么… 11/03 18:52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0:00
本来就有可能遇到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0:00
是有可能,但通常都会避开这种状况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1:00
那一天的讨论你会以为那真的班表就太神奇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1:00
如果时间能重来,我会在第一时间就更正说:也许有可能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2:00
我不会花太多时间在那班表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2:00
可惜不能重来 你一开始说不可能真的是讲太早从你今天的表现 我们就知道 再来一次 你还是会一样凹到底XD因为今天真的又再来一次了 你还是一直凹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3:00
不是班表在那一天开始的问题,是那种月份公司通常都会特别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3:00
你有排过班表吗?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4:00
排班很难动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4:00
如果那个月份,公司有很多加班的需求,你会这种排班吗?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5:00
IBIZA: 从你今天的表现 .... 你还是搞不懂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5:00
一条线100人 其中几个特别重要的 少了一两个就开不了线这几个就很难避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6:00
我前面那种表现,就是我不想把重点放在没意义的事…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6:00
你的表现实在是看不出来你有不想把重点放在什么上你的表现就是任何事情只要说你错 你就凹到底即使上次已经证明有黑天鹅了也是一样然后这次口口声声说你不想再focus在上次讨论过的事情上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7:00
我希望讨论的是大致会遇到的状况,而不是特殊中的特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7:00
但事实上你还是一直在提 一直在提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8:00
你有没有发现 你讲出来的话 跟你认为你自己想说的不一样?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8:00
结果这黑天鹅,是你特意制造的 XD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09:00
对,其实我心里想的是,赶快和你结束。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09:00
说什么不想讨论特殊情况 那你真的别讨论劳基法了劳基法从来都不是用 一个月22天 所以有88小时可以延长这种讨论法的这种就是纸上谈兵 无无意义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10:00
如果要针对每个状况来讨论,那劳基法也讨论不完。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10:00
劳基法一直都是需要找案例才能讨论可能的情况对 所以才需要一直讨论一直出函释谁跟你说能讨论完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11:00
一个月22天, 是针对二例来看。 (30天减2例×4周)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11:00
你杯作了15年也仍然有遇不完的特殊案例 没考虑道的特殊情况出现几例都一样啦 劳基法不是用什么22天就能知道可能性的可能性太多了 用22天就认为加班一定塞得下 根本就是胡说八道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12:00
一例一休就一样啊,一例一休就可以用 26天去看不一样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13:00
用几天去看都不对就跟你说 真实世界永远有特殊情况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13:00
OK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14:00
即使用22/26天去看 每个月开始是遇到平日还是假日就会影响每个月的总上班天数跟总可延长工时时数更不要说中间可能遇到假日我不就调出一个只上班12天的二月出来了?你还在22天/26天?到底谁跟你讲22天 26天的?其实你一直听不进去别人要跟你说的我之前就说 那个黑天鹅班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能用22天/26天这种没有放到现实考量的数字去讨论劳基法  结果你始终听不进去还一直已为人家是要跟你讨论黑天鹅  黑天鹅只是证明给你看而已 懂吗?每个月 天数都在变的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18:00
一个月至少有4周,一周会有4个例假(一例X休)或8个例假(二例),那么如果以一个月30天的例子来看就是26或22天如果是以31天,就会各多一天。 (这都是不考虑有国定假日不是不能用22天/26天来做现实考量,是通常都会用一个普通的例子来讨论(例如设定为30天)做为大家讨论的标准。再另外针对特殊状况来讨论。 如果连一般的讨论都无法掌握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22:00
上个月就不是22也不是26, 是21就跟你说 每个月开始遇到平日或假日都会对工作天数有影响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22:00
双方的重点,更不要说设定过后的特殊状况。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24:00
然后再扣三个国定假日剩18当你再说 不可能怎样怎样的时候 还在用22天算 就是你的问题了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25:00
那就是特殊情况啊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25:00
如果像你这样设计出勤制度, 应该会常常被告吧特殊情况不用考虑喔? 事实上每个月不是标准天数的情况恐怕比是标准天数的情况更多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11-07 11:26:00
国定假日 假日 周休日 都会影响可工作日数算在哪?那你有针对12日的去算吗? 还是一开始就说不可能?XD排班也会影响可工作日数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29:00
我们讨论时共识不就最大就12天了,所以你才会排11天的班表会觉得不可能,不就是觉得不太可能有11以下的情况发生排班也会影响可工作日数... 这不就是你之前排班的重点吗
作者: djpcsixth (排骨麵)   2016-11-07 11:31:00
作者: rwhung (画一只鸡)   2016-11-07 11:31:00
‘再说明一次’我之所以会用22天去看,是以一个月30天为参考,遇到二例时,企业在不违法情况下,最长时间的加班考量;主要是先考虑一般情况。一般情况考虑完,再讨论有国定假日、年假、特休时的状况如果连一般状况都无法得到结论,特殊情况要如何讨论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1-07 12:24:00
只有我觉得法定工作日这名词很神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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