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拿英国铁路私有化来比喻民营化的结果,
因此查了一下资料。
关键应该是这段:
基础设施不能私有化。欧洲很多国家的铁路改革,都实行“网运分开”,
但铁路网由国家控制,安全状况都不错。唯独英国将铁路网也卖给私人甚
至上市,这是最大的败笔。重要的基础设施(如电力网、铁路网、电信网
)本身具有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如果让私人企业拥有和管理,赢利目标
和纯公益目标是无法调和的。英国铁路私有化前,财政每年补贴铁路20亿
英镑,私有化后每年达29亿,用于线路维护(铁道部,2002),等于政府
要多花一笔钱支付私人投资者股息。改革初衷是“卸财政包袱”,但私有
化使目标越来越远了。
高梁:英国铁路私有化改革失败的启示 - 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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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中期,欧洲各国在铁路、电力等基础工业领域纷纷推行改革。改革的基本
取向,是实行网厂分离、路网分离(对原来实行一体化经营管理的网络系统中,带
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网、轨道系统与电厂、运输公司等运营部分分离),在运营部
分引进竞争机制。
其中,英国铁路部门的改革相当彻底,连路轨系统也实行了私有化。但仅实行5年
,政府就被迫收回路轨经营权,重新回到国营体制。这是值得深思的。
英国铁路改革的起因和改革措施
英国是铁路运输业的发源地。英国的铁路系统发达,营业里程1.6万公里(20世纪
初曾达到3.2万公里),从业人员10万人,铁路运输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
战后以来,英国铁路实行单一的国营体制。
1960-70年代以来,欧洲各国随着公路、航空运输的兴起,铁路运输每况愈下。在
英国,私人小汽车承客量等于铁路的10倍以上,货物运输量的85%转移到公路运输
。政府不得不关闭许多亏损线路。
到1993年,铁路运输业在客货运输量总量仅占10%左右。国家铁路重外部效益,轻
内部管理,特别是英国工会力量很强,工资缺乏弹性,成本居高不下,亏损增加,
铁路成为财政的沉重包袱。
1993年11月,在保守党政府的推动下,英国议会通过铁路改革法案,1994年实施,
1997年完成。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网运分离和企业私有化,将铁路分拆为1个全国性
路轨公司(railtrack)、25个客运公司、6个货运公司、3个机车车辆租赁公司以
及多家设备改造、维修服务公司,原来的国铁公司被120多傢俬营企业取代。
路轨公司负责管理经营全国铁路基础设施(轨道、桥梁隧道、车站、信号),向运
营公司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该公司是全部私人股份的上市公司。其余运营公司也
全部是私人企业。
铁路管理机构,包括政府的战略铁路管理局、铁路监察员办公室,和铁路旅客理事
会等官方、半官方机构。
私有化后事故频发,导致信任危机
铁路私有化后,主要是融资投资渠道增加,服务改善,运输量有所扩大。但同时管
理不善的问题也随之暴露。
私有化后,1997-2002短短5年中,接连发生13起严重事故,其中造成重大伤亡的事
故有7起,共导致59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引起全社会不满:
1997年,两列车相撞,7人死亡,150人受伤。
1999年10月5日,伦敦帕丁顿车站,一列闯红灯的列车与迎面驶来的列车相撞,31
人死亡、500多人(245人)受伤。
2000年10月17日,一列旅客列车在驶过伦敦附近哈特菲德的弯道时出轨,4人死亡
,近100人受伤。原因是钢轨出现发丝般的裂隙,导致断裂。
2001年2月28日,英格兰北部大黑克镇,一列高速运行的客车和一列货车相撞,13
人死亡,70人重伤。
2002年初,数家客运公司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未果,陆续罢工,部分列车停驶。
2月28日晚在林肯郡,一列旅客列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货车司机当场死亡,3名旅
客受伤。
2002年5月10日,在英国波特斯巴车站,一列从伦敦始发的客车脱轨,一节车厢冲
上站台,7人死亡、67人受伤,遇难者中有两名台湾女记者,香港凤凰卫视主播人
刘海若重伤。事故发生后,火车乘客下降了50%,运营公司要向罹难者家属和受伤
旅客赔偿1200万英镑,面临破产威胁。
2003年10月18至19日,在英国连续发生两次出轨事故,7人受伤。
1999年事故后,迫于各方压力,路轨公司全力投入大规模的紧急铁轨检修,列车运
行紊乱,普遍晚点,许多人转乘汽车,又造成公路拥塞,百姓怨声载道。
社会反应和原因分析
铁路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工党政府的信誉,受到在野党的猛烈批评,并引发公众
对铁路私有化本身的质疑,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根源在于私人企业利润目标和公众安
全利益目标的冲突。1999年10月事故后一项民意调查表明,3/4的英国人希望政府
对铁路系统重新实施国有化(《新民晚报》1999.10.27)。2000年10月事故后,民
意调查显示56%的受调查者认为铁路系统应该重新由国家控制(11月23日英国4频道
电视台)。
综合各方面情况,铁路私有化后运行质量滑坡的直接原因是:
1.私人企业重短期利益,忽视对基础设施的长期投资。
英国铁路设施年代久远,急需更新。但路轨公司私有化后,作为上市公司要优先照
顾股东权益,过分注重眼前赢利。各运营公司不断加大运量,更加重投资不足带来
的基础设施隐患。据调查,在欧洲各国早已普遍采用的新型路轨和列车安全控制系
统,在英国铁路上根本没有安装。运输工会指责:政府长期给路轨公司补助,但公
司浪费纳税人的钱,不把利润投资于铁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建设,只顾增加股息;要
求加快把路轨公司的权力交还政府(2001)。
2.铁路管理不善,安全漏洞多
据统计,私有化后几年中,火车闯红灯事件不断上升。有关方面一再指出铁路设施
隐患多,要路轨公司加强管理;2002.年5月惨案前夕,曾有工人报告事发地点附近
铁轨有问题,管理方未予重视(《泰晤士报》2002.513);而路轨公司为节省成本
,将一些路段的检修任务外包,因为“有3000多家代理处和8家铁路基建公司从事
与铁路网有关的工作”,他们竞相杀价,且雇佣了不少缺乏经验和责任感的短期工
,对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金融邮报》2002.5.14)。而且“铁路运营部门每天卖
出4万多张错票”(《泰晤士报》2001.6.12)运输大臣公开承认,铁路服务情况可
悲。
3.私营公司陷入财务危机,依靠政府补贴
私有化初期,路轨公司经营状况尚好,政府补贴减少到改革前的一半。但1999年后
,经营每况愈下,最后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度日,负债总额高达33亿英镑。
铁路维护工程管理不善,显然是路轨公司亏损额大增的重要原因。1999.10.5大事
故后,政府与路轨公司商定了总额达150亿英镑的财政投资五年计划,要公司在
2000年底完成钢轨紧急更换任务,尽快恢复正常运行。但工程拖到2001年4月才勉
强完成,被罚以巨款。
2001年4月,政府向路轨公司拨付15亿英镑,后追加5亿英镑。两个月后,该公司董
事长要求政府追加7亿英镑,并要求公司继续保持私人控股、由政府资助。政府断
然拒绝了援助请求,中止了投资计划。这标志着政府部门对路轨公司彻底失去信心
。紧接着公众也纷纷抛售该公司股票,造成股价暴跌。
路轨系统重新转归政府控制
2001年10月8日,英国政府决定,对路轨公司强制破产,将由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
接管路轨公司,并将此案提交高等法院裁决。
曾经设想新的管理体制是:建立一个包括运营方、旅客方和政府机构三方参与的非
赢利信托公司,监督将利润投资于设施维护,不得分派股息。但是内阁大臣们“更
倾向于建立一个直接的行政管理系统”。
此后接连出现的铁路事故,加快了政府接管的进程。2003年10月23日,英国政府最
后决定,由有政府背景的“铁路网”(NetworkRail)公司,从私营承包者手中收
回所有铁路维护权,2004年完成。
英国铁路协会秘书长认为,这是英国铁路重新走向国有化的重要一步,“铁路私有
化已经寿终正寝”,并认为,部分私有化的伦敦地铁也应该国有化,并建议政府支
持全部铁路网络重新国有化,包括由政府接管列车运营公司(2003.10.24,中国新
闻网据英国《独立报》)
几点思考
首先,英国铁路私有化碰壁的事实警示我们:市场化、私有化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药
方。旧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确实有很多问题,但不分条件场合,都来个“一卖了之
”,反而可能造成更严重的问题。
第二,基础设施不能私有化。欧洲很多国家的铁路改革,都实行“网运分开”,但
铁路网由国家控制,安全状况都不错。唯独英国将铁路网也卖给私人甚至上市,这
是最大的败笔。重要的基础设施(如电力网、铁路网、电信网)本身具有公益性和
自然垄断性,如果让私人企业拥有和管理,赢利目标和纯公益目标是无法调和的。
英国铁路私有化前,财政每年补贴铁路20亿英镑,私有化后每年达29亿,用于线路
维护(铁道部,2002),等于政府要多花一笔钱支付私人投资者股息。改革初衷是
“卸财政包袱”,但私有化使目标越来越远了。
第三,私有企业运作基础设施,难免管理混乱和大锅饭弊病。一些人认为,英国路
轨公司的失败,是因为承担了国有铁路设施的投资欠账(“产权残缺”),是政府
不好。但英国铁路私有化后,不仅出现管理滑坡,私企唯利是图的本性可能更加无
视公共利益。如为节省成本雇用廉价临时工、甚至滥用垄断地位不断要政府追加补
助,将更新设备的政府补助支付股息,等等。可见私有制与垄断的结合,甚至要支
付比政府直接控制更高的“交易成本”。
第四,分拆过细、过度竞争,是英国铁路改革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铁路运输
是十分紧凑的系统,运行要统一调度,路轨、车站、乘务、仓储、结算等环节要高
度配合。英国铁路分割为100多家公司,各公司各环节的关系都要以合同形式规定
,权利义务复杂,超出现有管理能力,从而导致效率降低,错误增加。比如,线路
公司很难得到客货运输公司有关线路质量的信息,妨碍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速度;原
国铁的工作人员过去是同事关系,因公司划分转为合同关系,配合反而困难。
(高梁,经济学硕士,副研究员。现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有资产
研究中心主任。曾经当过农民,工人。毕业后曾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体改所工
作。曾担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经济管理文摘
》杂志社执行主编,《中国产经新闻报》社副总编。兼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特约研究员、国防经济研究会理事、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 China
附:欧盟和日本的铁路改革
20世纪后期,随着公路、航空运输的崛起,欧盟各国铁路的市场份额萎缩,亏损增
加,依赖财政补贴,政府财政负担愈益增加。沿袭多年的“网运合一、政企不分”
的僵硬管理体制,在多种交通方式竞争中显然处于下风。80年代以来,欧盟各成员
国(英、法、德、奥、意、西班牙)开始对铁路实行改革。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
网运分离”,路网向第三方开放,在欧盟内实现铁路运输的自由化。但各国铁路改
革的方式和程度不尽相同。
瑞典:将原国有铁路分成国有铁路公司(SJ)和国家铁路管理局(BV)两家,前者
负责客货运输和列车编组调度,后者管理经营路轨及其他基础设施,自负盈亏。所
有运营公司要向路轨公司交设施使用费。路轨公司的铁路维护改造费来自线路使用
费和国家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被认为是最成功的模式。
德国:先将国家铁路改组为国铁公司。1998年实行路网分离,国铁公司改组为路网
、货运、长途客运、短途客运等公司,独立核算。路网公司以出售列车运行线的形
式,向专业运输公司收设备使用费;专业运输公司从路网公司租赁车站站场设备,
进行列车解编、维修、保养、使用。计划将国铁公司的各子公司上市。
法国:1997年,将法铁公司的铁路网业务剥离,成立国有独资的铁路网公司,作为
国家铁路网的所有者业主,向运输企业收铁路使用费;改革后的法铁公司主要经营
铁路运输业务,并承担铁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维修业务,向路网公司收取委托维修费。
日本:铁路改革没有像欧洲铁路那样采取“网运分离”的模式,而是采取了“区域
公司为主,网运分离为辅”的模式,这是与日本的国情相符的。因为日本的人口密
度非常大,从承担的运输量来看,其负荷比欧洲铁路重得多,实行线路基础设施和
运营相分离非常困难,既无法实现对线路的最优利用,也不利于提高效率和安全水
准。因此,在改革时客运公司是网运合一的,而货运公司由于货物全国流动的特点
和收支平衡的考虑,采用了网运分离的方式。同时,新建设的新干线是网运分离的
,建设由国家负责出资,建成后由客运公司付费使用。
目前我国铁路主干线每天每公里通过列车数比英国铁路高出75%,与日本的新干线几
乎持平。因此,在设计我国铁路改革模式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特性。 (china)
“网运分离”改革的成果
铁路实行网运分离之后,政府对铁路的资金投入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维修费
用补贴。在实施铁路改革计划之后,法国、瑞典等国家都加大了对铁路的投资力度
。其原因有下述几个方面:
1政府认识到,铁路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性;
2政府投资目标和企业责任明确化,即政府根据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需要而投资,改
变了过去铁路“亏损无底洞”的困扰。过去政企权责分不清,政府对企业无法有效
监督,企业不真正履行责任,补贴反成为双方推卸责任的借口。政企责权明确,也
容易取得议会和公众理解;
分清了铁路运营成本。改革前,英国铁路是个统一体,收入分配都在一个锅里,路
网、客运、货运成本难以分清,资源使用效率不高。改革后,不仅划清了路网、客
运、货运的界面,而且各公司都是独立经营者,运营成本十分清晰,大大激励了各
经营者节约成本的积极性,提高了效益。
3基础设施和运营分离,各自核算,政府可以对铁路和公路的运输成本、收益有一
个客观、公正的比较,促使铁路的投资效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