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暧昧的电业法修正草案条文懒人包?

楼主: xxyxx (123)   2016-08-02 20:27:49
X※ 引述《jetalpha (月迷风影)》之铭言:
: 心得:
: 这是八卦版 bibimiffy大的懒人包心得,提供给版友参考。
: 另外,在看电业法修正草案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能源局的角色,
: 这个单位的问题可能比电业法修正草案的问题来得大……。
然后,虽然他看了三次,但其实他看错法案了。
他看到去年马英九时代的草案了。
: 补充心得:
: 能源局澄清 台电不民营化 2016/07/28 经济日报 记者吴馥馨/台北报导
: http://udn.com/news/story/7238/1857293
: (新闻内有台电工会与能源局问答的图表整理。能源局回应的第四点,
: “关切”是要到时找发电业者喝咖啡吗?)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coR-gT ]
: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问卦] 暧昧的电业法修正草案条文懒人包?
: 时间: Fri Jul 29 17:50:52 2016
: 写在前面:
: 一、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虽然看错草案了,不过争议点还是可以讨论一下。
: 二、人民都被两党给卖了
: 三、台电真有那么不堪?电业自由化真的可以有较低廉的民生用电?
: 〈台电的寡占和电业自由化的迷思〉
: 四、人民真的要主动关心这些议题,否则我们都是自己把自己卖掉的推手。
: =============== 正文开始 ============
: 以下只讨论大家争议的部分
中略。
: ※ 争 议 点:电业法通过之后台电负责电力网业,为国营。
: 又因核能和水利的特殊性,所以是公营。
: 虽然说公营有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不是政府持股的部分是由谁持股?
: 开放乡民认股?
现行电业法第七条

电业经营分左列各种:
一、公营:国营、直辖市营、县 (市) 营、乡 (镇、市) 营属之。
二、民营:人民出资经营者属之。
政府与人民合营之电业,政府资本超过百分之五十者,视为公营;其由公
营事业转投资与人民合营,其出资超过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所以现在公营的台电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其他呢?
还是政府持股。
不管新旧法条都只说过五十%算公营,
但他可没说现在或者以后的台电要不是释股。
: 现行台电的业务中,最花钱的不是媒体一直带风向的肥猫和薪资,
: 而是每天都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输配电线路,也就是电力网业。
: 在7/27的公听会中听到某人说输配电线路最赚钱时,颇呵。
: 难道他以为线路架好不用维护就有电可以用?
本次草案第十条:

电业所生产或购售之电能需用电力网输送者,得请求输配电业调度,
并按其调度总量缴交电力调度费。
输配电业应依其转供电能数额及费率,向使用该电业设备之电业收取费用。

: 那台风天台电员工是在抢修什么东西?地下电缆不会有人偷剪?
: 由上述可知,电业自由化后,台电除了输配电线路〈国营〉、
: 和确定不延役的核电厂以及受限制的水力电厂之外〈公营〉,
: 到底还有什么财源可以应付他庞大的维护成本?
同本次草案第十条。
不过,台电应该至少会被分割成电网业与发电业,
所以发电业赚钱不甘输配电业的事。
: 你说电路使用费?请问大家愿意每个月缴多少钱维护线路?
难道有人以为现在台电不收钱维护线路?
: 4、修正草案第四条:〈本条新增〉
: 电业之组织,以依公司法设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为限。
: ※ 争 议 点:现有的台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分割后还是台电股份有限公司吗?
一家公司切成两家后当然不是原本的公司,而会变成两家新公司,
其中一家公司可能会继续保留台湾电力公司的招牌,
另外一家公司成立一个新招牌,很难理解吗?
比如说日本东京电力株式会社,为了因应今年四月日本电业自由化,
因此将公司分割成发电的‘东京电力フュエル&パワー株式会社’,
输配电的‘东京电力パワーグリッド株式会社’,
售电的‘东京电力エナジーパートナー株式会社’,
原东京电力转型成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为‘东京电力ホールディングス株式会社’。
相比台电,由于台电本来就不是民营事业而是政府完全持股的公营事业,
所以更简单,连控股公司都不用,直接分割就好。
: 5、修正草案第六条:
: 第一项:...(前略),于施行后换发兼营电力网业及发电业执照者,应于施行日起算
: 五年内,分割为不同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 第二项:电力网业依前项规定与发电业分割为不同公司后,不得兼营其他电业。
: 第三项:电力网业兼营电业以外之其他事业,应以不影响电力网业业务经营
: 及不妨碍公平竞争,并经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为限。
: 电力网业依第一项及前项规定兼营者,应建立依经营类别计算盈亏之会计单位,
: 不得交叉补贴。
: ※ 争 议 点:分割后的台电不得交叉持股,请问维护费用哪里来?
: 若是维护费用不够呢?请问是谁买单?
本次草案第十条:

电业所生产或购售之电能需用电力网输送者,得请求输配电业调度,
并按其调度总量缴交电力调度费。
输配电业应依其转供电能数额及费率,向使用该电业设备之电业收取费用。

现在台电的成本本来就不只有发电成本,也包含输配电成本与售电成本,
输配电维护费用说穿了还不是由电费来,不然钱从哪来?
: 6、修正草案第八条:〈本条新增〉
: 电业管制机关应辅导成立财团法人电力调度中心,执行电力调度业务,
: 并以一家为限。
: ※ 争 议 点:电业管制机关是谁?现行的全民监督机制不好吗?
: 台电的供电品质或稳定度有不佳吗?现在的电费太贵吗?
: 如果以上皆非,那为什么一定要把台电分割,
: 然后再另外成立一个类NCC的电力调度调度中心?
: 难道〈自由化〉这三个字真的这么重要?
本草案无财团法人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电力调度的是输配电业。

本草案第八条:
输配电业应负责电力调度业务。
输配电业为执行前项业务,应拟定电力调度之范围、项目、程序、规范、
费用分摊及紧急处置等事项之规则,送电业管制机关核定;修正时亦同。

然后请记得,输配电业为国营,台湾以一家为限。
: ※ ※ ※ ※ 这么重要的民生议题居然都没有什么媒体在报导,
: 有看到报导的也都写得很含糊,意图将这个影响民生的重大法案,
: 导向是台电员工贪婪,所以工会出来抗议工作权受损。
: 可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简单,政府只是想利用大家仇视台电的心理,
: 来企图掩盖这个暧昧不明的政策。
: 这个草案本在下周就要交送行政院了,〈原本是今天要送交〉
: 但却没有媒体或是政论节目讨论它的严重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讨论,
: 不要影响自己的权利。
: ※ 这一次,我们可不可以不要扯蓝绿?理性的讨论这个攸关大家民生的议题呢? ※
作者: tisen (有人密报你猜是谁)   2016-08-02 20:51:00
乖乖在这就好,乖乖在这就好XD
楼主: xxyxx (123)   2016-08-02 21:05:00
然后八卦版让一些自称有读书却读错书、拿人家图断章取义之途配合核终的人兴风作浪四处造谣就可以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21:16:00
现在台电工会的底线就是法人分离,成立一家控股公司来控制拆分后的发电公司、输配电公司和售电公司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1:44:00
安啦 连台电员工都不想民营了 其他人在怕什么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6-08-02 21:57:00
我是原po,我写这篇前看完了去年国民党通过的版本和今年民进党通过的版本。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8-02 22:14:00
跟国营民营无关,这法案夸张到我都不敢看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6-08-02 22:19:00
现在的状况似乎由不得台电的员工民不民营
楼主: xxyxx (123)   2016-08-02 22:37:00
电业法修法与否都不影响台电要不要民营。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2:41:00
开放民营建厂 与 台电是否要民营要卖火电厂 这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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