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来源】
中国时报
【文章标题】
劳基法不能无限上纲(政大教育系教授 周祝瑛)
【完整内文】
近日关于《劳动基准法》的修正,再次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从去年的大学生学生助理
纳保争议,到最近医疗服务和大众交通运输单位“一例一休”的讨论,值得思考的是《劳
基法》能否继续无限上纲?
根据劳动部指定的《劳基法》适用对象,目前仅止于一级产业,矿业及土石采取业、制造
业与营造业、水电煤气业、仓储及通信业和大众传播业等。至于医疗保健服务业之医师、
公立学术研究及服务业、公务机构等皆不属于《劳基法》的管辖范畴。但随着近年来国内
人权意识高涨之余,国家竞争力与人权保护的拉锯战就此展开。
例如:去年因为高教工会与学生团体的抗议,劳动部与教育部发布“专科以上学校兼任助
理劳动权益保障指导原则”及“专科以上学校学生兼任助理学习与劳动权益保障处理原则
”两项行政命令,旨在保障校园兼职助理纳保与照顾身障人士受雇权利,却因忽略当前大
学校园中公私立大学普遍财政困窘、文理等各专业领域不同、加上师生关系难以单纯用外
界聘雇界定,对全国各大专校院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造成全国大学校园的混乱局面,影响
整体高教品质。
另外,近日劳动部推动《劳基法》修正,8月起劳工不得连上7天班,并拟推动一例一休,
这也将对于全年无休的运输服务业造成冲击,在现有客运司机员已大量不足的情况下,往
后遇到连续长假期,将造成排班困难与停驶命运,让部分边远地区民众更显孤立。至于5年
前奇美医院蔡姓医师疑似过劳导致脑部受损的案例,让社会开始对医疗服务业是否应纳入
《劳基法》管辖有所讨论。只是在配套措施不足的情况下,未来病人权益如何受到应有的
保障?令人忧心。
《劳基法》的适用范围是否能继续无限上纲?国人常拿欧美等开发国家的劳动规范作为比
较,但台湾的社会文化与经济发展条件有所不同,很难像国外的工会与社福组织一般,对
政府予取予求。
如果《劳基法》再这样无限上纲,劳动检查单位无视于个别专业的工作特性与伦理考量等
弹性,试问日前日夜加开临时会的立法委员们,劳检单位是否也应该要介入去纠察?如果
各行各业都强制规定只能1天工作8小时,试问:台湾还要在全球化中,拿什么跟人家竞争
?(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教育系教授)
【转录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02000442-260109
【转录心得】
政治大学的不用出来清理门户一下吗...周祝瑛继续这样搞下去,政大学生一出社会就要当
奴隶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