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暧昧的电业法修正草案条文懒人包?

楼主: yudaka (〥 会须一饮三百杯)   2016-08-02 14:08:28
直接回文比较好讨论
1. 自由化本身不是坏事,但是用道德要求企业是不合理的,开放自由
化之前应该要先检视台湾对民间参与公共设施的管理法规是否完善
,当企业垄断又服务品质低下,国家能对他们作什么
2. 承上、在制定政府的应对措施(如罚则)之前,必须要先定义所谓
的品质指标是什么,目前草案中只看到供电(时间)的稳定性,但
是现行电业法里面对于电压、频率的规定倒是拿掉了,配套的标准
还没看到。
3. 再承上、谈到标准,就必须厘清谁要满足标准?谁来主管标准?谁
来稽查?
备载容量、供电时间、电压、频率、绿电比例、修复时间、价格等
等,哪些是发电业要满足,哪些是电网业要满足,哪些是上下游都
要满足?谁会告诉我用电品质好不好?草案中有部份提到、有部份
还没看到。
末端用户最关心的是,停电了、电压或频率不对,谁会负责
和电信业不同的是,主管机关不可能有几天或几周去和企业斡旋合约
4. 最后、自由化会提升效率,是在竞争市场的前提下,如何去维持市
场本身是竞争状态(供给 > 需求),也应该要在实施自由化之前
就规划好,以台湾目前备转容量率来看,自由化之后的发电业远不
到竞争市场,很容易有区域垄断的情形发生。
5. 英国自由化从 NETA -> BETTA 到最近在改的第三代,是阶段性地
过渡到自由化市场,尤其最近第三代在处理的问题就是低碳能源
占比提升之后,电力源供应的不稳定性会增加,整个系统必须要
有很多备援及辅助系统,例如电网调度的灵活性、平衡电力的来
源等等。
台湾要做自由化应该先盘点一下自己缺少的部份,阶段性的开放
。例如可先开放太阳能发电的市场(因为火力电厂的建厂要很久
),解除台电趸买的责任,可以自发自用;然后再逐步走向太
阳能可直接售电。在这个阶段至少可以厘清电力池、输配平衡以
及电力交易、销售这些环节的完备性,补足管制和管理面的缺失
,在问题相对比较少的情况下再让火力电厂从台电分离出来。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6-08-02 14:13:00
有讨论有推!
作者: juju6326 (教主)   2016-08-02 14:39:00
推,有这种明确的内容,讨论才能聚焦
作者: iiloser (你别来 我无恙)   2016-08-02 14:42:00
作者: pinso (围巾)   2016-08-02 15:14:00
推这篇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15:28:00
http://goo.gl/EHoaap 大概对照一下 这份报告应该都有讲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8-02 15:30:00
台电的政策性负债也是谈电业法修正前要先处理的问题,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15:32:00
这次修法有解除台电的政策性负担阿,但没什么讨论就是了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8-02 15:38:00
负债跟负担不一样吧?但谈到最后一定会扯到能源局就是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16-08-02 15:49:00
所以楼上是指现在台电的1000多亿负债?这部分我就不清楚了
作者: Pagan (test)   2016-08-02 17:54:00
good 不过想问一下您的自由化是指国营释股 还是厂网分离后允许纯民营电厂加入但国营不变 发现“自由化”的定义大家都看法不同
楼主: yudaka (〥 会须一饮三百杯)   2016-08-02 20:03:00
国营释股应该是走向民营化的手段,自由化可能会造成这样的现象,但是并非一定要这么作,自由化就是强制地让民间参与换言之、任何法人都可以成立发电公司发电,并透过电力市场交易给售电业,再由售电业零售给民众 ..台电是否要民营化,目前是一个“疑虑”,修正案看起来没有明确强制台电的民营化,但是确实有留下这种可行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8-02 20:11:00
估计台湾不会走向完全完整的自由化 半套吧很可能连半套都不到现阶段的目的应该很明显就是要应付缺电 后续真的要多虑还早而且台电是否要民营化 依照的并不完全是电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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