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暧昧的电业法修正草案条文懒人包?

楼主: m36580 (QiuBo)   2016-08-01 22:45:38
※ 引述《jetalpha (月迷风影)》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coR-gT ]
: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问卦] 暧昧的电业法修正草案条文懒人包?
: 时间: Fri Jul 29 17:50:52 2016
写在前面:
虽然原文的电业法修正草案版本并非今年最新版
但为了避免这种对草案条文理解错误的文章继续流传以讹传讹
所以还是简单说明一下
: 写在前面:
: 一、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我看完全部的修正草案条文
: (因为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 二、人民都被两党给卖了
: 三、台电真有那么不堪?电业自由化真的可以有较低廉的民生用电?
: 〈台电的寡占和电业自由化的迷思〉
: 四、人民真的要主动关心这些议题,否则我们都是自己把自己卖掉的推手。
: =============== 正文开始 ============
: 以下只讨论大家争议的部分
: 再讨论电业法之前,应该先来个解释名词
: 1、修正草案第二条〈用词定义〉
: 电 业:指依本法核准之发电业、电力网业、售电业
: 发 电 业:指设置主要发电设备,以销售电能之非公用事业。
: 电力网业:指于全国设置电力网,以转供及销售电能之公用事业。
: 售 电 业:指购买电能,以销售于用户之非公用事业。
: 2、修正草案第五条:
: 电力网业应为国营,以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全国。
: 公 营:指政府出资,或政府与人民合营,且政府资金超过百分之五十者。
: 由公营事业转投资,其出资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者,亦同。
: 3、修正草案第五条说明:
: A:电力网具有公用性及自然独占性...(中略),爰明订电力网业由国家独家经营,
: 惟必要时,得就其业务之全部或一部委托民间经营。
: B:核能与水电因特殊原因爰就公营。
: ※ 争 议 点:电业法通过之后台电负责电力网业,为国营。
: 又因核能和水利的特殊性,所以是公营。
: 虽然说公营有50%以上由政府持股,那不是政府持股的部分是由谁持股?
: 开放乡民认股?
只要持股超过50%就是公营阿
如果政府只持股51%
那剩下的49%当然就是民间持股阿
这不是废话吗XD
: 现行台电的业务中,最花钱的不是媒体一直带风向的肥猫和薪资,
: 而是每天都与我们息息相关的输配电线路,也就是电力网业。
: 在7/27的公听会中听到某人说输配电线路最赚钱时,颇呵。
: 难道他以为线路架好不用维护就有电可以用?
: 那台风天台电员工是在抢修什么东西?地下电缆不会有人偷剪?
: 由上述可知,电业自由化后,台电除了输配电线路〈国营〉、
: 和确定不延役的核电厂以及受限制的水力电厂之外〈公营〉,
: 到底还有什么财源可以应付他庞大的维护成本?
: 你说电路使用费?请问大家愿意每个月缴多少钱维护线路?
使用者付费不是很正常吗?
电网经营的成本多少,转供费用就收多少阿
: 4、修正草案第四条:〈本条新增〉
: 电业之组织,以依公司法设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为限。
: ※ 争 议 点:现有的台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分割后还是台电股份有限公司吗?
法条就跟你说
只要是电业,一律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是会有什么争议啦XD
: 5、修正草案第六条:
: 第一项:...(前略),于施行后换发兼营电力网业及发电业执照者,应于施行日起算
: 五年内,分割为不同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
: 第二项:电力网业依前项规定与发电业分割为不同公司后,不得兼营其他电业。
: 第三项:电力网业兼营电业以外之其他事业,应以不影响电力网业业务经营
: 及不妨碍公平竞争,并经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为限。
: 电力网业依第一项及前项规定兼营者,应建立依经营类别计算盈亏之会计单位,
: 不得交叉补贴。
: ※ 争 议 点:分割后的台电不得交叉持股,请问维护费用哪里来?
: 若是维护费用不够呢?请问是谁买单?
维护费用同前述
成本多少就收多少
: 6、修正草案第八条:〈本条新增〉
: 电业管制机关应辅导成立财团法人电力调度中心,执行电力调度业务,
: 并以一家为限。
: ※ 争 议 点:电业管制机关是谁?现行的全民监督机制不好吗?
: 台电的供电品质或稳定度有不佳吗?现在的电费太贵吗?
: 如果以上皆非,那为什么一定要把台电分割,
: 然后再另外成立一个类NCC的电力调度调度中心?
: 难道〈自由化〉这三个字真的这么重要?
拆台电是为了不让台电在电力市场上一家独大
不拆的话
新加入市场的竞争者要如何和台电这一条龙垂直整合的庞然大物对抗?
另外
原文作者所称的类NCC
应该是指电业管制机关吧
干电力调度中心什么事
电力调度中心又不是监督机关XD
: ※ ※ ※ ※ 这么重要的民生议题居然都没有什么媒体在报导,
: 有看到报导的也都写得很含糊,意图将这个影响民生的重大法案,
: 导向是台电员工贪婪,所以工会出来抗议工作权受损。
: 可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简单,政府只是想利用大家仇视台电的心理,
: 来企图掩盖这个暧昧不明的政策。
: 这个草案本在下周就要交送行政院了,〈原本是今天要送交〉
: 但却没有媒体或是政论节目讨论它的严重性,希望大家可以多多讨论,
: 不要影响自己的权利。
: ※ 这一次,我们可不可以不要扯蓝绿?理性的讨论这个攸关大家民生的议题呢? ※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6-08-02 17:58:00
我是原po,1、我写这篇前看完了去年国民党通过的版本和今年民进党通过的版本。2、也许你可以再去仔细研究条文中有关电力调度和电力监督这两个单位的条文的说明。
楼主: m36580 (QiuBo)   2016-08-02 19:09:00
有看完条文不代表有看懂阿XD我指出的就是你误解条文之处去年的行政院版和国民党版草案我也都看过了,你有任何关于电力调度中心或电业管制机关的疑问都可以提出来讨论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6-08-02 21:59:00
请问小市民要和谁讨论,那天台电代表提出的问题都被多虑了给推回,请问要发电全民上街头抗议吗
作者: juju6326 (教主)   2016-08-02 22:11:00
讨论到多数共识之后,要反应也会比较有一致性啊
楼主: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13:00
你不是叫我再去研究条文吗?我也看过草案了,你有问题可以在板上发文讨论阿,看看谁的理解才正确嘛
作者: bibimiffy (翻滚吧~兔仔)   2016-08-02 22:20:00
请问两版差在哪里?
楼主: m36580 (QiuBo)   2016-08-02 22:57:00
最明显的差异就是去年草案有电力调度中心,今年草案没有。况且要讨论一定就是讨论最新版阿,讨论旧版的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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