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电业法只有将输电、核能及水力列为国营及公营

楼主: LBJsuck (懒补辣沾母湿)   2016-07-30 14:58:56
http://i.imgur.com/zfO0iuV.jpg
第一章第五条里有明订清楚:
第五条 (国公营电业)
输配电业应为国营,以
一家为限,其业务范围涵盖
全国。
设置核能发电之发电业
与容量在二万瓩以上之水力
发电业,以公营为限。但经
电业管制机关核准者,不在
此限。
前项所称公营,指政府
出资,或政府与人民合营,
且政府资金超过百分之五十
者。由公营事业转投资,其
出资合计超过百分之五十者
,亦同。
=================================
http://electricitylaw.tier.org.tw/1050726%e9%9b%bb%e6%a5%ad%e6%b3%95%e4%bf%ae%e6%ad%a3%e8%8d%89%e6%a1%88%e6%a2%9d%e6%96%87.pdf
法条只明订电网这部分是公营,与发电端不得交叉持股。但又口说没要将电厂民营!这就是打模糊仗拖时间!
上面资料是26号刚出炉草案,只有说核水属公营,电网国营!! 但对偌大的主发电火力丶群却刻意不提!
所以火电就是暧昧不明,以法律来说没规定不能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18:00
电网之所以会提公营出来讲 是用来表示不开放民营建网→ Tomwalker: 法治的意义是法律没规定的人民可以做,政府不能做。也就是说 如果火电要是能卖卖做 就应该说明台电要民营或法条会拿出来讲 没写 就是没有要民营或拿出来卖看下来是民众法治概念不清楚导致官员逻辑: 要做我会说 没说的就是不会做 您多虑了民众: 做或不做都给我说清楚讲明白
作者: iincho (世界的尽头)   2016-07-30 15:22:00
不敢列火力就是有鬼,火力还是大头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22:00
另外昨天以经跟你说过了台电如果有意民营 不会把水火绑一起既然没有要民营的迹象 那自然就不需要子虚乌有说要卖电厂既然没有列火力 那同时就表示火力也不能乱动 要动就要列END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36:00
说那么多 你多加几个字就好了嘛 你解释老半天也没用加几个字 把“国营”写得清清楚楚 以后要转湾也困难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39:00
不加 没表示能做阿 说那么多...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39:00
这样不是大家都开心吗 何必一定要留下模糊空间让财团操弄?倒时再来说 哦哦 电业自由化是第一步 台火民营化是第二步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0:00
我不会觉得是什么模糊空间 而且我也说过 未来是有可能民营而且这也是自由化的初衷与目的 但现况就是没有要做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0:00
无法白纸黑字让人安心 而且能源局也不敢说台火维持国营没有人会安心的啦 说再多也没用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1:00
挖鼻~火力发电厂的更新进度嘞。有勇者去接烫手山芋喔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1:00
反正你就是觉得没必要加嘛 反对者就是觉的要加嘛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2:00
有说过了阿 官员的逻辑: 要做我会说 没说的就是不会做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2:00
那最后就是看那一方力量大 反正DDP一定是输家 为那几个字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3:00
本来就不会变阿 您多虑了 可以少点子虚乌有的造谣吧?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3:00
就连测试中的林口电厂,都还不能符合最新法规XD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4:00
所以中午那时候不也说了 脱裤子放屁 呵呵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4:00
我还真好奇有那些勇者要去接手XD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4:00
不会是子虚乌有啦 只是你不知道 水面上不谈而已我倒要看看 有那个官员 敢公开说 台火维持国营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5:00
公听会都开完了 不知道是装儍还是故意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6:00
公听会有说台电要民营吗? 也没有阿 到底是装傻还装睡?
作者: kadc (一抹纯净的白色清风)   2016-07-30 15:46:00
好啦好啦 不谈了 反正大家没有共识 那就也只能这样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6:00
如果台电发电厂要民营会发生什么事情嘞。股票族会先吵一回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5:47:00
之后才能送进立院审 送进去还有得拖 还得协商 还得修改现在就在造谣说要卖电厂根本太早危言耸听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7:00
当年抽签买到买种花电股票的,应该笑呵呵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30 15:49:00
应该这样说啦 本来电厂不能买卖是因台电有电业专营权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49:00
如果是我的话啦,除了最近刚盖的林口大林以外。送我都不一定敢拿XD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30 15:50:00
取消电业专营权以后 股票部份就依国有财产法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50:00
都不符合最新法规,还要烦恼居民抗争跟更新设备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7-30 15:51:00
至于公司型态国营事业下的部分 就经济部来管了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5:51:00
笨蛋也知道要买新电厂,买旧电厂来更新,真的是勇者
作者: HuckleberryF   2016-07-30 15:59:00
综上,最迟应于修法后六年完成输配电业与发电业分如果火力都公营分离还要六年 XDDD想也知道预留国营发电厂民营化的空间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6:29:00
哈哈 KELY你说的也有道理 买就电厂来更新 当财团笨蛋XD当然留空间阿 这是自由化的目的与初衷阿 只是那是未来不是一堆人在那跟风造谣说现在就要民营要卖电厂搞不好就像KELY说的 破旧电厂公开招标还没财团要买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7-30 16:31:00
法条里写水力和核能原则公营,不写火力是因为现在已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6:31:00
而且 台电要搞 现在就可以搞 不用等自由化过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7-30 16:32:00
民营火力电厂。原po引的法条看不出有要卖台电的火力电厂。如果要卖,会有规范出来。不一定会是法律,但一定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16:33:00
T大说的也是个原因 因为现在已经有民营火力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7-30 16:33:00
要有办法政府才能依法来卖。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17:12:00
电厂就算最新的林口电厂,排放标准都还是旧制我还真想知道哪来的勇者。盖新的不好吗有哪个电厂卖的掉嘞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6-07-30 17:55:00
就算最后没修成 现况依然没法律限制台电不准民营按这罗辑现在就该怀疑可能贱卖电厂了吧?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0 19:59:00
现在买要担台电的负债啊,拆了之前要结算,之后买才不用担,更何况现在台电那么大,还要负一堆责任,有那个财团敢接?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20:34:00
你也知道没有笨蛋财团要接 那台电是笨蛋就打算要卖?以后 那也是以后 要卖还很多事情要搞 现在就在造谣说卖?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0 20:41:00
有钱好赚多少事都可以桥,我实在不懂怎么被国民党骗过那么多次了,现在会相信民进党不会这么做?民营化一直以来都是民进党在推,你能保证现在电业法没写进去以后就不会卖?要卖可不是需要经过修法这么困难的程序。更何况现在台电亏损,要拆分势必要先清算资产,你告诉我清算资产的时候负债谁担?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20:42:00
要做就会说 没说的硬要做国民党干过 民进党敢干就骂 我支持照你的逻辑要卖不需要经过修法这么困难 怎么不现在卖?台电一直维持国营不就全民一起担? 不然哩?你不用讲那么复杂啦 就很简单 台电现在有没有说要民营?如果没有要民营的话 那卖火电厂就是造谣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0 21:54:00
…你跟我在另一篇还谈到台电民营化的可行性报告。台电一直以来都有在做民营化的准备工作,而且一直以来都是政府要求的,你跟我说电厂分出去后不会民营化?就像我说的,现在台电要民营化是不可能的,目前台电太大,负债也太多,要吃下来没一个财团受得了,但单一电厂是可行的你既然觉得政府不会卖电厂,那干嘛不支持把现有火力电厂维持国营纳入电业法,以杜大家的疑虑?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22:01:00
租赁还比较可能 卖的话我觉得不可能因为没说的就不会做 要做就应该会说 法条一直都是这样我觉得你搞错一个点 法条上点出国营 是代表该业不开放民营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0 23:20:00
唉,你要抓我用辞没关系,我说的意思你懂就行,所以你到底支不支持入法条?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23:26:00
挖鼻~民国88年=1999年http://i.imgur.com/MbRF2aH.jpg那个年代就已经再讲"兼顾能源政策与自由竞争"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0 23:28:00
抱歉 发文篇数0 本人不讨论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0 23:35:00
只敢躲在自家角落取暖吗?科科我实在搞不懂敢确定法条没写的,政府不会做,然后不肯支持把他写进法条清清楚楚解决人民疑惑的逻辑很多东西说说就好,像菜英文的周休二日啊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0 23:43:00
噗~这个时候就知道讲法律。别吵~老板还没赚够不知道白海豚得诺贝尔奖了没
作者: froce (froce)   2016-07-31 00:23:00
我实在搞不懂你们,加进去又没改变你们的推论,财团不是不敢买旧电厂?没写出了不是就不会做?那加进去杜绝一切的可能性不是很好。
楼主: LBJsuck (懒补辣沾母湿)   2016-07-31 01:41:00
远比核能+水力发电量还大的火力发电群,归属清清楚楚写入条文很困难?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07-31 01:48:00
你也可以同样标准去要求火电厂要卖应该清清楚楚写入法条写国营 是用来表示不开放民营 理解很困难?offish: 因此台电如果买卖电厂就是回归 国有财产法、民法
楼主: LBJsuck (懒补辣沾母湿)   2016-07-31 07:01:00
↑没错!即使要民营或售出本来就应该在法条清楚列出!难道不是吗?
作者: xxyxx (123)   2016-07-31 17:15:00
造谣者。
作者: kelybaby (防灾小卡领了没?)   2016-07-31 19:22:00
挖鼻~ http://i.imgur.com/GxIYnMG.jpg这样就哭天喊地喽。你说旧电厂要卖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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