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7/27徐国尧解聘案宣判记者会新闻稿

楼主: aimify ( 愛米飛)   2016-07-28 09:05:34
司法默许追杀,基层抗争到底
时间:7月27日(礼拜三)下午16:00
地点:台湾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高雄市楠梓区兴楠路180号)
主办单位: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
新闻联络人: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秘书 朱智宇 0931841880
徐国尧于2012年8月31日举办守护消防大游行,为基层消防员工作权益发声,两年后遭高
雄市消防局秋后算帐,在2014年5月至7月遭到密集惩处42支申诫,9月正式解聘。消防员
工作权益促进会偕同当事人积极展开救济程序,向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及考试院保训会针对
42 支不当申诫提起申诉、再申诉,并且多次于高市府、消防局前召开记者会控诉行政机关
滥权处分、打压基层改革。在协会的努力下,消防局自行撤销“担任协会干部”3 支申诫
,考试院保训会亦以言论自由与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向媒体发言”与“虚伪请假”12 支
申诫。然而在申诉、再申诉的救济程序中,因为资讯、权力的不对等,无法有足够的澄清
空间挽回解聘的结果,迫使我们走上行政诉讼一途,在历经7次的开庭过后,行政法院今
日驳回了我们的告诉,吹哨者仍然无法复职。
法院驳回默许追杀,惩处仍有瑕疵
行政法院今日的驳回判决意味着司法默许了机关的打压追杀,我们也认为法院未看见
行政机关滥用管理权,以短时间内累计惩处的方式构成解聘结果的瑕疵,更未看见徐国尧
在先前申诉、再申诉的救济程序中是如何面对资讯、权力不对等的不利条件,今日尽管我
们败诉,并不代表这些惩处是没有瑕疵的,我们仍主张徐国尧解聘案中42支申诫的不合理
及不当之处:
一. 消防局3个月内做成42支申诫,又在1个月之后将其免职,使得当事人完全没有澄
清辩驳的机会。行政机关以累积申诫滥用管理权做成解聘的方式,已发生量变造成质变的
效果,如此行政法院应实质审查每一项惩处,防止行政机关滥权打压。
二. 在10个惩处案42支申诫里,惩处事项跨越2010年至2014年,将其累积至2014年度
一并惩处,有积案惩处之争议;惩处额度与依据多为无白纸黑字所订定之内规,均放任行
政机关恣意认定,侵害当事人权益。
三. 具体而言,除“向媒体发言”、“请假不实”与“担任协会干部”已撤销之外,
其他7个惩处案30支申诫也有非常大的争议。其中在“检举长官贪污(诬控滥告)”部分,
已有保训会委员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当事人检举长官贪污并非全然无据,不构成诬告;在
“兼任他项业务”部分,高雄市消防局紧咬徐国尧非律师身分却代理诉讼、收受报酬而坚
持处分,但保训委员认为消防局为访问当事人就任下判断,地检署亦认定徐国尧系为亲友
代理诉讼、未收取报酬,并做出不起诉处份。
复职之路遥遥,吹哨者抗争到底
面对败诉,我们感到痛心与遗憾,痛心的是一位17年来尽忠职守的消防员因争取工作
权益而遭受打压,遗憾的是法院未看清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恶意打压的技俩,使得吹哨者无
法得到保障。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将会与当事人徐国尧持续上诉,并针对“兼任他项业
务”、“请假不实”两项发现新事证的惩处向高雄市政府提出诉愿,并郑重呼吁高雄市政
府这次莫再放纵下属机关打压,落实不打压基层的承诺!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发言稿
司改会专员萧逸民表示,徐国尧案法庭观察的过程显示,高雄市政府与消防局在解聘案确
有关诸多违法滥权的行政行为,律师团也一再声请传唤相关消防队作证,但高雄高等行政
法院却在未调查任何证人的情况下,无视明确的行政瑕疵,判决徐国尧败诉,显然并未发
挥行政法院监督行政机关的功能。行政法院效能不彰由来已久,但徐国尧案的败诉却突显
改革行政诉讼的急迫,不能让行政法院只是行政机关的橡皮图章。
作者: saveme (hihi)   2016-07-29 03:06:00
这个仍然要继续在法律上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上诉。否则过去的努力就白费了。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7-29 09:31:00
借转八卦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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